2011年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
发布日期:[2012-01-06] 【字体:

 

基本单位统计

报表制度

2011年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报表)

 

 

福 建 省 统 计 局

201111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福建省统计局负责解释。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