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统计年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
2017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 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4
工业企业创新情况(L121表) 4
工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L122表) 8
建筑业企业创新情况(L123表) 12
建筑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L124表) 16
服务业企业创新情况(L125表) 20
服务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L126表) 24
规模以下企业创新情况(L127表) 28
四、主要指标解释 30
五、附录 40
(一)过录表式 40
(二)基层表审核关系 51
一、总 说 明
(一)为全面了解我国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进行宏观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一部分,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及调查总队的统一要求。各地区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三)本制度为年度调查报表。国家统计局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对规模以上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特、一、二级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的创新活动及相关情况实施全面调查;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查总队对规模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规模以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的创新活动及相关情况实施抽样调查。
(四)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进行产品创新、工艺创新、组织创新和营销创新的基本情况,创新活动类型、创新合作、创新阻碍因素、知识产权及相关情况,创新成效、创新政策落实及政策需求、企业创新发展战略及其他相关情况等。
企业(单位)研发活动年度统计调查的部分内容将作为本制度的重要补充。
(五)本制度的统计原则是依托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及服务业的现有调查名录、调查方法和调查程序进行统计。调查对象仅限企业法人。
(六)本制度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分类标准及规定。各地区可根据需求在本制度的报表中增加指标,但不得打乱指标的排列顺序和编码。地方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搜集,并尽量避免与国家统计调查内容相重复。
(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及调查总队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基层数据。
相关数据报送说明、评估报告及工作总结等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社科文司创新调查处,邮箱地址:skscxc@gj.stats.cn。
(八)本制度中调查表式的指标均不保留小数。
二、报 表 目 录
表号 |
表名 |
报告 期别 |
统计范围 |
报送单位 |
报送日期 及方式 |
省级统计机构 |
页码 |
L121表 |
工业企业创新情况 |
年报 |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法人 |
企业法人 |
次年3月10日24时前网上填报 |
省级统计局 次年4月20日24时前 |
4 |
L122表 |
工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 |
年报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8 |
L123表 |
建筑业企业创新情况 |
年报 |
辖区内特、一、二级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2 |
L124表 |
建筑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 |
年报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6 |
L125表 |
服务业企业创新情况 |
年报 |
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 |
L126表 |
服务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 |
年报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4 |
L127表 |
规模以下企业创新情况 |
年报 |
辖区内抽中的规模以下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样本单位 |
同上 |
按所在地统计机构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送 |
调查总队 次年3月30日24时前报送工业数据,4月12日24时前报送服务业数据 |
28 |
三、调 查 表 式
填表提示
本问卷旨在了解贵企业2017年进行产品创新、工艺创新、组织(管理)创新和营销创新的情况,以及围绕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开展的相关活动情况。有多种营业活动的企业应根据全部营业活动的情况填报。本问卷请企业统计、科技管理、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共同完成,并应在《工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之前进行填报。
工业企业创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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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号: |
L121表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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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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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国统字(2017)1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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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详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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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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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2018年6月 |
一、产品创新 产品创新是指企业推出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产品(以下简称新产品)。新产品的“新”要体现在产品的功能或特性上,包括在技术规范、材料、组件、用户友好性等方面有重大改进的产品。不包括仅有外观变化或其他微小改变的产品,也不包括直接转销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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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2017年贵企业是否向市场推出了新产品? ○ 1 是 ○ 2 否 (如选“2否”,请跳转至问题05) |
02 |
这些新产品是由谁开发的(可多选) □ 1 由本企业独立开发 □ 2 由本企业与集团内其他境内企业合作开发 □ 3 由本企业与其他境内企业合作开发 □ 4 由本企业与境内政府属研究机构合作开发 □ 5 由本企业与境内高等学校合作开发 □ 6 由本企业与境外企业或机构合作开发 □ 7 在其他单位开发的基础上由本企业进行调整或适应性改进 □ 8 由其他企业或机构开发 □ 9 其他 |
03 |
2017年贵企业推出的这些新产品属于下列哪种类别(可多选) □ 1 国际市场新 □ 2 国内市场新 □ 3 本企业新 |
04 |
如贵企业2017年有新产品销售收入,请大致估算下列不同类别的产品在新产品销售收入中所占的份额(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新颖度类别的产品,请按最高类别填报;合计应为100%) 1 国际市场新_______% 2 国内市场新_______% 3 本企业新_______% |
二、工艺创新 工艺创新是指企业采用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生产方法、工艺设备或辅助性活动。工艺创新的“新”要体现在技术、设备或流程上;它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一定是新的。不包括单纯的组织管理方式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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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2017年贵企业是否采用了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生产工艺? ○ 1 是 ○ 2 否 |
06 |
2017年贵企业是否采用了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辅助性活动(如采购、物流、财务、信息化等)? ○ 1 是 ○ 2 否 (如问题05、问题06都选“2否”,请跳转至问题08) |
07 |
这些工艺创新是由谁开发的(可多选) □ 1 由本企业独立开发 □ 2 由本企业与集团内其他境内企业合作开发 □ 3 由本企业与其他境内企业合作开发 □ 4 由本企业与境内政府属研究机构合作开发 □ 5 由本企业与境内高等学校合作开发 □ 6 由本企业与境外企业或机构合作开发 □ 7 在其他单位开发的基础上由本企业进行调整或适应性改进 □ 8 由其他企业或机构开发 □ 9 其他 |
三、正在进行或中止的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 创新活动是指各种研发活动以及为实现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而进行的各种活动,如获得设备和软件、获取相关技术、工程开发、设计、培训、市场推介等。创新活动不仅包括成功的,也包括正在进行的和中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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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截至2017年底,贵企业是否有正在进行、尚未结束的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 ○ 1 是 ○ 2 否 |
09 |
2017年贵企业是否有中止或失败的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 ○ 1 是 ○ 2 否 (如问题01、问题05、问题06、问题08、问题09都选“2否”,则贵企业没有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请跳转至问题15) |
四、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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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17年贵企业是否从事了以下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可多选) □ 1 由本企业自行承担进行的研发活动 □ 2 由本企业出资委托其他企业(包括集团内其他企业)、研究机构或高等学校进行的研发活动 □ 3 为实现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而购买(或自制)机器、设备、软件、土地、建筑等 □ 4 为实现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而从其他企业(包括集团内其他企业)、研究机构或高等学校获取各类专利、版权、技术诀窍、非专利发明和其他类型的技术 □ 5 为实现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而进行的人员培训 □ 6 对新产品进行外观或包装方面的设计 □ 7 将新产品推向市场时进行的市场调研和广告宣传等活动 □ 8 其他创新活动,如与实现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有关的可行性研究、测试、工装准备等 |
五、产品或工艺创新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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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17年以下哪些信息来源对贵企业开展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影响较大(请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代码,不超过3项)□□□ 01 企业内部信息 02 企业集团内部信息 03 来自高等学校的信息 04 来自研究机构的信息 05 来自政府部门的信息 06 来自行业协会的信息 07 来自设备、原材料、组件或软件供应商的信息 08 来自客户或消费者的信息 09 来自竞争对手或同行业其他企业的信息 10 来自咨询顾问、市场分析或中介机构的信息 11 来自商品交易会、展览会的信息 12 来自科技或贸易文献、期刊、出版物的信息 13 来自互联网媒体的信息 14 其他 |
六、产品或工艺创新合作情况 创新合作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或机构共同开展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不包括纯外包项目。 如本企业未开展创新合作,请跳转至问题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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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17年贵企业与以下哪类合作伙伴开展了创新合作(可多选) □ 01 集团内其他企业 □ 02 高等学校 □ 03 研究机构 □ 04 政府部门 □ 05 行业协会 □ 06 设备、原材料、组件或软件供应商 □ 07 客户或消费者 □ 08 竞争对手或同行业其他企业 □ 09 咨询顾问、市场分析或中介机构 □ 10 风险投资机构 □ 11 其他合作对象 |
13 |
上述已选的合作伙伴中,哪些对贵企业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最有价值(请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代码,不超过3项)□□□ |
14 |
(如问题12未选“02高等学校”或“03研究机构”,请跳转至问题15) 2017年贵企业与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开展创新合作的主要形式有(请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代码,不超过3项)□□□ 1 与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共同完成科研项目 2 与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合作在企业建立研发机构 3 在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中设立研发机构 4 聘用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的人员到企业兼职 5 其他形式 |
七、知识产权及相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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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2017年贵企业在保持与提高创新竞争力方面采取了以下哪些措施(可多选,如无合适选项,请跳转至问题16) □ 1 申请了专利 □ 2 申请了注册商标 □ 3 申请了版权登记 □ 4 形成了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 □ 5 对技术秘密进行内部保护 □ 6 应用了难以复制的复杂技术 □ 7 发挥了时间上的先发优势 |
16 |
截至2017年底,贵企业对最主要的主营产品是否拥有品牌所有权? ○ 1 是 ○ 2 否 如选择“是”,该品牌是否是贵企业独立开发的? ○ 1 是 ○ 2 否 |
八、产品或工艺创新的阻碍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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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2017年以下哪些因素对贵企业开展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产生了较大的阻碍(请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代码,不超过3项;如无合适选项,请跳转至问题18)□□□ 01 缺乏企业或企业集团内部资金支持 02 缺乏风险投资支持 03 缺乏银行贷款等其他外部资金支持 04 创新费用方面成本过高 05 缺乏人才或人才流失 06 缺乏技术方面的信息 07 缺乏市场方面的信息 08 很难找到合适的创新合作伙伴 09 市场已被竞争对手占领 10 不能确定创新产品的市场需求 11 创新成果易被竞争对手低成本模仿 12 暂时没有进行创新的必要 |
九、组织(管理)创新 组织(管理)创新是指企业采取了此前从未使用过的全新的组织管理方式,主要涉及企业的经营模式、组织结构或外部关系等方面。不包括单纯的合并或收购。组织(管理)创新应是企业管理层战略决策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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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2017年贵企业是否在经营模式方面采用了新的组织管理方式(如供应链管理、质量管理、信息共享制度等方式的首次使用)? ○ 1 是 ○ 2 否 |
19 |
2017年贵企业是否在组织结构方面实现了新的组织管理方式(如机构设置、职责划分、权限管理、决策方式等方式的首次使用)? ○ 1 是 ○ 2 否 |
20 |
2017年贵企业是否在处理与其他企业或公共机构的外部关系上采用了新的方式(如商业联盟、新式合作、外包或分包等方式的首次使用)? ○ 1 是 ○ 2 否 |
十、营销创新 营销创新是指企业采用了此前从未使用过的全新的营销概念或营销策略,主要涉及产品设计或包装、产品推广、产品销售渠道、产品定价等方面。不包括季节性、周期性变化和其他常规的营销方式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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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2017年贵企业是否采用了全新的产品外观设计或包装(不包括对产品功能和使用特性的改变)? ○ 1 是 ○ 2 否 |
22 |
2017年贵企业是否在产品推广上采用了新的媒体、技术或手段(如新型广告媒体、全新品牌形象、推出会员卡等方法的首次使用)? ○ 1 是 ○ 2 否 |
23 |
2017年贵企业是否在产品销售渠道上采用了新方式(如电子商务、直销、特许经营、独家零售等方法的首次使用)? ○ 1 是 ○ 2 否 |
24 |
2017年贵企业是否在产品定价上采用了新方法(如自动调价、折扣系统等方法的首次使用)? ○ 1 是 ○ 2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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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20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填表提示
本问卷要求由了解企业创新全面情况的企业家(副总经理以上高层管理人员)回答。如企业家不方便通过网络作答,可将本问卷打印出来,待企业家完成后再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系统(www.lwzb.cn)上报。本问卷应在《工业企业创新情况》问卷之后作答,为方便完成填报,建议您先行阅览《工业企业创新情况》的填报内容。
工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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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号: |
L122表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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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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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国统字(2017)1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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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详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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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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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2018年6月 |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作为企业家代表参加本项调查。本问卷的目的是了解企业家对创新的认识以及对相关政策的看法,我们尊重您的真实观点,您反馈的信息将为政府部门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问卷均为主观性问题。除特别说明外,请您选择最合适的一项在○处打√。 |
一、您的基本信息 (1)性别 ○男 ○女 (2)年龄 ○29岁及以下 ○30-39岁 ○40-49岁 ○ 50-59岁 ○60岁及以上 (3)教育程度 ○博士 ○硕士 ○本科 ○大专 ○其他 |
本调查中的创新是指贵企业推出了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产品或工艺,或采用了新的组织管理方式或营销方法。此处的“新”是指它们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要求一定是新的。
二、您认为创新对贵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到了怎样的作用? ○不起作用 ○起了一定作用 ○起了重要作用 |
三、请进一步说明在2017年贵企业进行的各种创新对企业的影响程度 产品创新是指企业向市场推出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产品。产品创新的“新”要体现在产品的功能或特性上,包括技术规范、材料、组件、用户友好性等方面的重大改进。不包括产品仅有外观变化或其他微小改变的情况,也不包括直接转销。 1.产品创新对贵企业的影响(无产品创新的企业免填) (1)增加了产品的品种 ○高 ○低 ○无 (2)提高了产品的性能或质量 ○高 ○低 ○无 (3)开拓了新的市场 ○高 ○低 ○无 (4)扩大了市场份额 ○高 ○低 ○无 (5)取代了过时的产品 ○高 ○低 ○无 |
工艺创新是指企业采用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生产方法、工艺设备或辅助性活动。工艺创新的“新”要体现在技术、设备或流程上。不包括单纯的组织管理方式的变化。 2.工艺创新对贵企业的影响(无工艺创新的企业免填) (1)提高了生产的灵活性 ○高 ○低 ○无 (2)提高了生产效率 ○高 ○低 ○无 (3)降低了人力成本 ○高 ○低 ○无 (4)节约了原材料 ○高 ○低 ○无 (5)降低了能源消耗 ○高 ○低 ○无 (6)减少了环境污染 ○高 ○低 ○无 (7)改善了工作条件 ○高 ○低 ○无 |
组织(管理)创新是指企业采取了此前从未使用过的全新的组织管理方式,主要涉及企业的经营模式、组织结构或外部关系等方面。不包括单纯的合并或收购。组织(管理)创新应是企业管理层战略决策的结果。 3.组织(管理)创新对贵企业的影响(无组织(管理)创新的企业免填) (1)加快了对客户或供应商的响应速度 ○高 ○低 ○无 (2)提高了新产品或新工艺的开发能力 ○高 ○低 ○无 (3)提高了产品质量 ○高 ○低 ○无 (4)降低了单位成本 ○高 ○低 ○无 (5)提高了信息交换与共享的水平 ○高 ○低 ○无 (6)改善了员工工作条件 ○高 ○低 ○无 (7)提升了管理效率 ○高 ○低 ○无 |
营销创新是指企业采用了此前从未使用过的全新的营销概念或营销策略,主要涉及产品设计或包装、产品推广、产品销售渠道、产品定价等方面。不包括季节性、周期性变化和其他常规的营销方式变化。 4.营销创新对贵企业的影响(无营销创新的企业免填) (1)保持或扩大了市场份额 ○高 ○低 ○无 (2)开拓了新的客户群体 ○高 ○低 ○无 (3)开拓了新的市场区域 ○高 ○低 ○无 |
5.以上四类创新中,您认为哪一类对贵企业的发展影响最大? ○产品创新 ○工艺创新 ○组织(管理)创新 ○营销创新 |
四、2017年以下因素对贵企业创新获得成功的影响程度 (1)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 ○高 ○低 ○无 (2)充足的经费支持 ○高 ○低 ○无 (3)高素质的人才 ○高 ○低 ○无 (4)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 ○高 ○低 ○无 (5)企业内部的激励措施 ○高 ○低 ○无 (6)有效的技术战略或计划 ○高 ○低 ○无 (7)畅通的信息渠道 ○高 ○低 ○无 (8)可信赖的创新合作伙伴 ○高 ○低 ○无 (9)优惠政策的扶持 ○高 ○低 ○无 (10)其他因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2017年贵企业为激励员工进行创新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1)股权或期权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使用 (2)增加工资或奖金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使用 (3)汽车、住房等物质奖励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使用 (4)岗位调整或升职机会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使用 (5)培训或深造机会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使用 (6)其他措施(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2017年以下有关政策对贵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影响程度 (对有关政策的解释说明请参阅指标解释) (1)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企业研发活动专用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收入免征增值税和技术转让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鼓励企业吸引和培养人才的相关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金融支持相关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优先发展产业的支持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各项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贵企业还关心哪方面的政策,或对现有政策有何建议,请予以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贵企业是否为今后几年的发展制定了创新战略目标? ○是 ○否 若选“是”,请选择以下战略中最主要的一项 ○ 保持本领域的国际领先地位 ○ 赶超同行业国际领先企业 ○ 赶超同行业国内领先企业 ○ 增加创新投入,提升企业竞争力 ○ 保持现有的技术水平和生产经营状况 ○ 其他(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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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20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填表提示
本问卷旨在了解贵企业2017年进行产品创新、工艺创新、组织(管理)创新和营销创新的情况,以及围绕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开展的相关活动情况。有多种营业活动的企业应根据全部营业活动的情况填报。本问卷请企业统计、技术(质量)、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共同完成,并应在《建筑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之前进行填报。
建筑业企业创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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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号: |
L123表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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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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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国统字(2017)1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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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详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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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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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2018年6月 |
一、工艺创新 工艺创新是指企业采用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施工工艺、生产工艺或辅助性活动。工艺创新的“新”要体现在技术、设备或流程上;它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一定是新的。不包括单纯的组织管理方式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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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2017年贵企业是否在建筑工程中应用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施工工艺或生产工艺(如新工法、显著改进的工具等)? ○ 1 是 ○ 2 否 |
02 |
2017年贵企业是否采用了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辅助性活动(如采购、物流、财务、信息化等)? ○ 1 是 ○ 2 否 (如问题01、问题02都选“2否”,请跳转至问题06) |
03 |
这些工艺创新是由谁开发的(可多选) □ 1 由本企业独立开发 □ 2 由本企业与集团内其他境内企业合作开发 □ 3 由本企业与其他境内企业合作开发 □ 4 由本企业与境内政府属研究机构合作开发 □ 5 由本企业与境内高等学校合作开发 □ 6 由本企业与境外企业或机构合作开发 □ 7 在其他单位开发的基础上由本企业进行调整或适应性改进 □ 8 由其他企业或机构开发 □ 9 其他 |
04 |
2017年贵企业采用的这些工艺创新属于下列哪种类别(可多选) □ 1 市场新 □ 2 本企业新 |
05 |
请大致估算采用了下列不同类别的工艺创新的工程在贵企业2017年营业收入中所占的份额(同时使用两种以上新颖度类别的工艺,请按最高类别填报;合计应为100%) 1 市场新_______% 2 本企业新_______% 3 无工艺创新_______% |
二、产品创新 产品创新是指企业向市场推出或向客户交付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产品(以下简称新产品)。新产品的“新”要体现在产品的功能或特性上,包括在技术规范、材料、组件、用户友好性等方面有重大改进的产品。不包括仅有外观变化或其他微小改变的产品,也不包括直接转销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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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2017年间贵企业是否向市场推出或向客户交付了新产品(如功能或特性有重大改进的房屋、桥梁等建筑物,或建筑构配件、建筑制品等配套的专业产品及服务等)? ○ 1 是 ○ 2 否 (如选“2否”,请跳转至问题10) |
07 |
这些新产品是由谁开发的(可多选) □ 1 由本企业独立开发 □ 2 由本企业与集团内其他境内企业合作开发 □ 3 由本企业与其他境内企业合作开发 □ 4 由本企业与境内政府属研究机构合作开发 □ 5 由本企业与境内高等学校合作开发 □ 6 由本企业与境外企业或机构合作开发 □ 7 在其他单位开发的基础上由本企业进行调整或适应性改进 □ 8 由其他企业或机构开发 □ 9 其他 |
08 |
2017年贵企业推出的这些新产品属于以下哪种类别(可多选) □ 1 市场新 □ 2 本企业新 |
09 |
请大致估算不同类别的产品在贵企业2017年营业收入中所占的份额(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新颖度类别的产品,请按最高类别填报;合计应为100%) 1 市场新_______% 2 本企业新_______% 3 无产品创新_______% |
三、正在进行或中止的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 创新活动是指各种研发活动以及为实现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而进行的各种活动,如获得设备和软件、获取相关技术、工程开发、设计、培训、市场推介等。创新活动不仅包括成功的,也包括正在进行的和中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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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截至2017年底,贵企业是否有正在进行、尚未结束的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 ○ 1 是 ○ 2 否 |
11 |
2017年贵企业是否有中止或失败的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 ○ 1 是 ○ 2 否 (如问题01、问题02、问题06、问题10、问题11都选“2否”,则贵企业没有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请跳转至问题17) |
四、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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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17年贵企业是否从事了以下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可多选) □ 1 由本企业自行承担进行的研发活动 □ 2 由本企业出资委托其他企业(包括集团内其他企业)、研究机构或高等学校进行的研发活动 □ 3 为实现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而购买(或自制)机器、设备、软件、土地、建筑等 □ 4 为实现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而从其他企业(包括集团内其他企业)、研究机构或高等学校获取各类专利、版权、技术诀窍、非专利发明和其他类型的技术 □ 5 为实现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而进行的人员培训 □ 6 对新产品进行外观或包装方面的设计 □ 7 拓展建筑市场时进行的市场调研和广告宣传等活动 □ 8 其他创新活动,如与实现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有关的可行性研究、测试、工装准备等 |
五、产品或工艺创新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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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017年以下哪些信息来源对贵企业开展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影响较大(请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代码,不超过3项)□□□ 01 企业内部信息 02 企业集团内部信息 03 来自高等学校的信息 04 来自研究机构的信息 05 来自政府部门的信息 06 来自行业协会的信息 07 来自设备、原材料、组件或软件供应商的信息 08 来自客户或消费者的信息 09 来自竞争对手或同行业其他企业的信息 10 来自咨询顾问、市场分析或中介机构的信息 11 来自商品交易会、展览会的信息 12 来自科技或贸易文献、期刊、出版物的信息 13 来自互联网媒体的信息 14 其他 |
六、产品或工艺创新合作情况 创新合作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或机构共同开展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不包括纯外包项目。 如本企业未开展创新合作,请跳转至问题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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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2017年贵企业与以下哪类合作伙伴开展了创新合作(可多选) □ 01 集团内其他企业 □ 02 高等学校 □ 03 研究机构 □ 04 政府部门 □ 05 行业协会 □ 06 设备、原材料、组件或软件供应商 □ 07 客户或消费者 □ 08 竞争对手或同行业其他企业 □ 09 咨询顾问、市场分析或中介机构 □ 10 风险投资机构 □ 11 其他合作对象 |
15 |
上述已选的合作伙伴中,哪些对贵企业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最有价值(请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代码,不超过3项)□□□ |
16 |
(如问题14未选“02高等学校”或“03研究机构”,请跳转至问题17) 2017年贵企业与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开展创新合作的主要形式有(请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代码,不超过3项)□□□ 1 与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共同完成科研项目 2 与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合作在企业建立研发机构 3 在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中设立研发机构 4 聘用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的人员到企业兼职 5 其他形式 |
七、知识产权及相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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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2017年贵企业在保持与提高创新竞争力方面采取了以下哪些措施(可多选,如无合适选项,请跳转至问题18) □ 1 申请了省级以上新工法 □ 2 申请了专利 □ 3 申请了注册商标 □ 4 申请了版权登记 □ 5 形成了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 □ 6 对技术秘密进行内部保护 □ 7 应用了难以复制的复杂技术 □ 8 发挥了时间上的先发优势 |
八、产品或工艺创新的阻碍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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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2017年以下哪些因素对贵企业开展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产生了较大的阻碍(请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代码,不超过3项;如无合适选项,请跳转至问题19)□□□ 01 缺乏企业或企业集团内部资金支持 02 缺乏风险投资支持 03 缺乏银行贷款等其他外部资金支持 04 创新费用方面成本过高 05 缺乏人才或人才流失 06 缺乏技术方面的信息 07 缺乏市场方面的信息 08 很难找到合适的创新合作伙伴 09 市场已被竞争对手占领 10 不能确定创新产品的市场需求 11 创新成果易被竞争对手低成本模仿 12 暂时没有进行创新的必要 |
九、组织(管理)创新 组织(管理)创新是指企业采取了此前从未使用过的全新的组织管理方式,主要涉及企业的经营模式、组织结构或外部关系等方面。不包括单纯的合并或收购。组织(管理)创新应是企业管理层战略决策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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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2017年贵企业是否在经营模式方面采用了新的组织管理方式(如供应链管理、质量管理、信息共享制度等方式的首次使用)? ○ 1 是 ○ 2 否 |
20 |
2017年贵企业是否在组织结构方面实现了新的组织管理方式(如机构设置、职责划分、权限管理、决策方式等方式的首次使用)? ○ 1 是 ○ 2 否 |
21 |
2017年贵企业是否在处理与其他企业或公共机构的外部关系上采用了新的方式(如商业联盟、新式合作、外包或分包等方式的首次使用)? ○ 1 是 ○ 2 否 |
十、营销创新 营销创新是指企业采用了此前从未使用过的全新的营销概念或营销策略,主要涉及产品设计或包装、产品推广、产品销售渠道、产品定价等方面。不包括季节性、周期性变化和其他常规的营销方式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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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2017年贵企业是否采用了全新的产品外观设计或包装(不包括对产品功能和使用特性的改变)? ○ 1 是 ○ 2 否 |
23 |
2017年贵企业是否在产品推广上采用了新的媒体、技术或手段(如新型广告媒体、全新品牌形象等方法的首次使用)? ○ 1 是 ○ 2 否 |
24 |
2017年贵企业是否在产品销售渠道上采用了新方式(如电子商务、直销、特许经营、独家零售等方法的首次使用)? ○ 1 是 ○ 2 否 |
25 |
2017年贵企业是否在产品定价上采用了新方法(如自动调价、折扣系统等方法的首次使用)? ○ 1 是 ○ 2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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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特、一、二级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20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填表提示
本问卷要求由了解企业创新全面情况的企业家(副总经理以上高层管理人员)回答。如企业家不方便通过网络作答,可将本问卷打印出来,待企业家完成后再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系统(www.lwzb.cn)上报。本问卷应在《建筑业企业创新情况》问卷之后作答,为方便完成填报,建议您先行阅览《建筑业企业创新情况》的填报内容。
建筑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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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号: |
L124表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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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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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国统字(2017)1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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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详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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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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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2018年6月 |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作为企业家代表参加本项调查。本问卷的目的是了解企业家对创新的认识以及对相关政策的看法,我们尊重您的真实观点,您反馈的信息将为政府部门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问卷均为主观性问题。除特别说明外,请您选择最合适的一项在○处打√。 |
一、您的基本信息 (1)性别 ○男 ○女 (2)年龄 ○29岁及以下 ○30-39岁 ○40-49岁 ○ 50-59岁 ○60岁及以上 (3)教育程度 ○博士 ○硕士 ○本科 ○大专 ○其他 |
本调查中的创新是指贵企业推出了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产品或工艺,或采用了新的组织管理方式或营销方法。此处的“新”是指它们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要求一定是新的。
二、您认为创新对贵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到了怎样的作用? ○不起作用 ○起了一定作用 ○起了重要作用 |
三、请进一步说明在2017年贵企业进行的各种创新对企业的影响程度 |
工艺创新是指企业采用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施工工艺(如新工法等)或辅助性活动(如采购、物流、财务、信息化等)。工艺创新的“新”要体现在技术、设备或流程上。不包括单纯的组织管理方式的变化。 1.工艺创新对贵企业的影响(无工艺创新的企业免填) (1)提高了生产的灵活性 ○高 ○低 ○无 (2)提高了生产效率 ○高 ○低 ○无 (3)降低了人力成本 ○高 ○低 ○无 (4)节约了原材料 ○高 ○低 ○无 (5)降低了能源消耗 ○高 ○低 ○无 (6)减少了环境污染 ○高 ○低 ○无 (7)改善了工作条件 ○高 ○低 ○无 |
产品创新是指企业向市场推出或向客户交付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产品(如房屋、桥梁等建筑物,或建筑构配件、建筑制品等配套的专业产品及服务等)。产品创新的“新”要体现在产品的功能或特性上,包括在技术规范、材料、组件、用户友好性等方面的重大改进。不包括仅有外观变化或其他微小改变的情况,也不包括直接转销。 2.产品创新对贵企业的影响(无产品创新的企业免填) (1)提高了产品的性能或质量 ○高 ○低 ○无 (2)开拓了新的市场 ○高 ○低 ○无 (3)扩大了市场份额 ○高 ○低 ○无 (4)取代了过时的产品 ○高 ○低 ○无 |
组织(管理)创新是指企业采取了此前从未使用过的全新的组织管理方式,主要涉及企业的经营模式、组织结构或外部关系等方面。不包括单纯的合并或收购。组织(管理)创新应是企业管理层战略决策的结果。 3.组织(管理)创新对贵企业的影响(无组织(管理)创新的企业免填) (1)加快了对客户或供应商的响应速度 ○高 ○低 ○无 (2)提高了新产品或新工艺的开发能力 ○高 ○低 ○无 (3)提高了产品质量 ○高 ○低 ○无 (4)降低了单位成本 ○高 ○低 ○无 (5)提高了信息交换与共享的水平 ○高 ○低 ○无 (6)改善了员工工作条件 ○高 ○低 ○无 (7)提升了管理效率 ○高 ○低 ○无 |
营销创新是指企业采用了此前从未使用过的全新的营销概念或营销策略,主要涉及产品设计或包装、产品推广、产品销售渠道、产品定价等方面。不包括季节性、周期性变化和其他常规的营销方式变化。 4.营销创新对贵企业的影响(无营销创新的企业免填) (1)保持或扩大了市场份额 ○高 ○低 ○无 (2)开拓了新的客户群体 ○高 ○低 ○无 (3)开拓了新的市场区域 ○高 ○低 ○无 |
5.以上四类创新中,您认为哪一类对贵企业的发展影响最大? ○工艺创新 ○产品创新 ○组织(管理)创新 ○营销创新 |
四、2017年以下因素对贵企业创新获得成功的影响程度 (1)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 ○高 ○低 ○无 (2)充足的经费支持 ○高 ○低 ○无 (3)高素质的人才 ○高 ○低 ○无 (4)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 ○高 ○低 ○无 (5)企业内部的激励措施 ○高 ○低 ○无 (6)有效的技术战略或计划 ○高 ○低 ○无 (7)畅通的信息渠道 ○高 ○低 ○无 (8)可信赖的创新合作伙伴 ○高 ○低 ○无 (9)优惠政策的扶持 ○高 ○低 ○无 (10)其他因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2017年贵企业为激励员工进行创新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1)股权或期权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使用 (2)增加工资或奖金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使用 (3)汽车、住房等物质奖励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使用 (4)岗位调整或升职机会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使用 (5)培训或深造机会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使用 (6)其他措施(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2017年以下有关政策对贵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影响程度 (对有关政策的解释说明请参阅指标解释) (1)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企业研发活动专用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收入免征增值税和技术转让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鼓励企业吸引和培养人才的相关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金融支持相关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优先发展产业的支持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各项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贵企业还关心哪方面的政策,或对现有政策有何建议,请予以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贵企业是否为今后几年的发展制定了创新战略目标? ○是 ○否 若选“是”,请选择以下战略中最主要的一项 ○ 保持本领域的国际领先地位 ○ 赶超同行业国际领先企业 ○ 赶超同行业国内领先企业 ○ 增加创新投入,提升企业竞争力 ○ 保持现有的技术水平和生产经营状况 ○ 其他(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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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特、一、二级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20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填表提示
本问卷旨在了解贵企业2017年进行产品(服务)创新、工艺(流程)创新、组织(管理)创新和营销创新的情况,以及围绕产品(服务)创新和工艺(流程)创新开展的相关活动情况。有多种营业活动的企业应根据全部营业活动的情况填报。本问卷应请全面了解企业创新情况的人员填报。本问卷请企业统计、科技管理、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共同完成,并应在《服务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之前进行填报。
服务业企业创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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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号: |
L125表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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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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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国统字(2017)1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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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详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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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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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2018年6月 |
一、产品(服务)创新 产品(服务)创新是指企业向市场推出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服务或产品。产品(服务)创新的“新”要体现在服务或产品的功能或特性上,包括在技术规范、材料、组件、用户友好性等方面的重大改进。不包括仅有微小改变的情况,也不包括直接转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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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2017年,贵企业是否向市场推出了全新的或具有重大改进的功能或特性的服务(如显著改进的咨询服务、有突破进展的设计方案等)? ○ 1 是 ○ 2 否 |
02 |
2017年,贵企业是否向市场推出了全新的或具有重大改进的功能或特性的产品(如新面世的盒装或下载版软件等)? ○ 1 是 ○ 2 否 (如问题01、问题02都选“2否”,请跳转至问题06) |
03 |
这些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服务或产品是由谁开发的(可多选) □ 1 由本企业独立开发 □ 2 由本企业与集团内其他境内企业合作开发 □ 3 由本企业与其他境内企业合作开发 □ 4 由本企业与境内政府属研究机构合作开发 □ 5 由本企业与境内高等学校合作开发 □ 6 由本企业与境外企业或机构合作开发 □ 7 在其他单位开发的基础上由本企业进行调整或适应性改进 □ 8 由其他企业或机构开发 □ 9 其他 |
04 |
2017年贵企业进行的这些产品(服务)创新属于下列哪种类别(可多选) □ 1 市场新 □ 2 本企业新 |
05 |
请大致估算下列不同类别的服务或产品在贵企业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中所占的份额(若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新颖度类别,请按最高类别填报;合计应为100%) 1 市场新_______% 2 本企业新_______% 3 无产品(服务)创新_______% |
二、工艺(流程)创新 工艺(流程)创新是指企业在推出服务或其他产品的过程以及辅助性活动中采用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技术、设备或软件等。工艺(流程)创新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服务质量或降低单位成本;它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一定是新的。不包括单纯的组织管理方式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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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2017年,贵企业是否为推出服务或其他产品而采用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技术、设备或软件等? ○ 1 是 ○ 2 否 |
07 |
2017年,贵企业是否采用了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辅助性活动(如采购、物流、财务、信息化等)? ○ 1 是 ○ 2 否 (如问题06、问题07都选“2否”,请跳转至问题09) |
08 |
这些工艺(流程)创新是由谁开发的(可多选) □ 1 由本企业独立开发 □ 2 由本企业与集团内其他境内企业合作开发 □ 3 由本企业与其他境内企业合作开发 □ 4 由本企业与境内政府属研究机构合作开发 □ 5 由本企业与境内高等学校合作开发 □ 6 由本企业与境外企业或机构合作开发 □ 7 在其他单位开发的基础上由本企业进行调整或适应性改进 □ 8 由其他企业或机构开发 □ 9 其他 |
三、正在进行或中止的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 创新活动是指各种研发活动以及为实现产品(服务)创新或工艺(流程)创新而进行的各种活动,如获得设备和软件、获取相关技术、工程开发、设计、培训、市场推介等。创新活动不仅包括成功的,也包括正在进行的和中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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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截至2017年底,贵企业是否有正在进行、尚未结束的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 ○ 1 是 ○ 2 否 |
10 |
2017年贵企业是否有中止或失败的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 ○ 1 是 ○ 2 否 (如问题01、问题02、问题06、问题07、问题09、问题10都选“2否”,则贵企业没有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请跳转至问题16) |
四、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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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17年贵企业是否从事了以下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可多选) □ 1 由本企业自行承担进行的研发活动 □ 2 由本企业出资委托其他企业(包括集团内其他企业)、研究机构或高等学校进行的研发活动 □ 3 为实现产品(服务)创新或工艺(流程)创新而购买(或自制)机器、设备、软件、土地、建筑等 □ 4 为实现产品(服务)创新或工艺(流程)创新而从其他企业(包括集团内其他企业)、研究机构或高等学校获取各类专利、版权、技术诀窍、非专利发明和其他类型的技术 □ 5 为实现产品(服务)创新或工艺(流程)创新而进行的人员培训 □ 6 对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服务或产品进行外观或包装方面的设计 □ 7 将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服务或产品推向市场时进行的市场调研和广告宣传等活动 □ 8 其他创新活动,如与实现产品(服务)创新或工艺(流程)创新有关的可行性研究、测试等 |
五、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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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17年以下哪些信息来源对贵企业开展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影响较大(请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代码,不超过3项)□□□ 01 企业内部信息 02 企业集团内部信息 03 来自高等学校的信息 04 来自研究机构的信息 05 来自政府部门的信息 06 来自行业协会的信息 07 来自设备、原材料、组件或软件供应商的信息 08 来自客户或消费者的信息 09 来自竞争对手或同行业其他企业的信息 10 来自咨询顾问、市场分析或中介机构的信息 11 来自商品交易会、展览会的信息 12 来自科技或贸易文献、期刊、出版物的信息 13 来自互联网媒体的信息 14 其他 |
六、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合作情况 创新合作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或机构共同开展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不包括纯外包项目。 如本企业未开展创新合作,请跳转至问题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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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017年贵企业与以下哪类合作伙伴开展了创新合作(可多选) □ 01 集团内其他企业 □ 02 高等学校 □ 03 研究机构 □ 04 政府部门 □ 05 行业协会 □ 06 设备、原材料、组件或软件供应商 □ 07 客户或消费者 □ 08 竞争对手或同行业其他企业 □ 09 咨询顾问、市场分析或中介机构 □ 10 风险投资机构 □ 11 其他合作对象 |
14 |
上述已选的合作伙伴中,哪些对贵企业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最有价值(请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代码,不超过3项)□□□ |
15 |
(如问题13未选“02高等学校”或“03研究机构”,请跳转至问题16) 2017年贵企业与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开展创新合作的主要形式有(请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代码,不超过3项)□□□ 1 与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共同完成科研项目 2 与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合作在企业建立研发机构 3 在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中设立研发机构 4 聘用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的人员到企业兼职 5 其他形式 |
七、知识产权及相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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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2017年贵企业在保持与提高创新竞争力方面采取了以下哪些措施(可多选,如无合适选项,请跳转至问题17) □ 1 申请了专利 □ 2 申请了注册商标 □ 3 申请了版权登记 □ 4 形成了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 □ 5 对技术秘密进行内部保护 □ 6 应用了难以复制的复杂技术 □ 7 发挥了时间上的先发优势 |
八、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的阻碍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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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2017年以下哪些因素对贵企业开展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产生了较大的阻碍(请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代码,不超过3项;如无合适选项,请跳转至问题18)□□□ 01 缺乏企业或企业集团内部资金支持 02 缺乏风险投资支持 03 缺乏银行贷款等其他外部资金支持 04 创新费用方面成本过高 05 缺乏人才或人才流失 06 缺乏技术方面的信息 07 缺乏市场方面的信息 08 很难找到合适的创新合作伙伴 09 市场已被竞争对手占领 10 不能确定创新产品的市场需求 11 创新成果易被竞争对手低成本模仿 12 暂时没有进行创新的必要 |
九、组织(管理)创新 组织(管理)创新是指企业采取了此前从未使用过的全新的组织管理方式,主要涉及企业的经营模式、组织结构或外部关系等方面。不包括单纯的合并或收购。组织(管理)创新应是企业管理层战略决策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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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2017年贵企业是否在经营模式方面采用了新的组织管理方式(如供应链管理、质量管理、信息共享制度等方式的首次使用)? ○ 1 是 ○ 2 否 |
19 |
2017年贵企业是否在组织结构方面实现了新的组织管理方式(如机构设置、职责划分、权限管理、决策方式等方式的首次使用)? ○ 1 是 ○ 2 否 |
20 |
2017年贵企业是否在处理与其他企业或公共机构的外部关系上采用了新的方式(如商业联盟、新式合作、外包或分包等方式的首次使用)? ○ 1 是 ○ 2 否 |
十、营销创新 营销创新是指企业采用了此前从未使用过的全新的营销概念或营销策略,主要涉及产品(服务)设计或包装、产品(服务)推广、产品(服务)销售渠道、产品(服务)定价等方面。不包括季节性、周期性变化和其他常规的营销方式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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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2017年贵企业是否采用了全新的产品(服务)外观设计或包装(不包括对产品(服务)功能和使用特性的改变)? ○ 1 是 ○ 2 否 |
22 |
2017年贵企业是否在产品(服务)推广上采用了新的媒体、技术或手段(如新型广告媒体、全新品牌形象、推出会员卡等方法的首次使用)? ○ 1 是 ○ 2 否 |
23 |
2017年贵企业是否在产品(服务)销售渠道上采用了新方式(如电子商务、直销、特许经营、独家零售等方法的首次使用)? ○ 1 是 ○ 2 否 |
24 |
2017年贵企业是否在产品(服务)定价上采用了新方法(如自动调价、折扣系统等方法的首次使用)? ○ 1 是 ○ 2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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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20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填表提示
本问卷要求由了解企业创新全面情况的企业家(副总经理以上高层管理人员)回答。如企业家不方便通过网络作答,可将本问卷打印出来,待企业家完成后再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系统(www.lwzb.cn)上报。本问卷应在《服务业企业创新情况》问卷之后作答,为方便完成填报,建议您先行阅览《服务业企业创新情况》的填报内容。
服务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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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号: |
L126表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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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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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国统字(2017)1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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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详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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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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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2018年6月 |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作为企业家代表参加本项调查。本问卷的目的是了解企业家对创新的认识以及对相关政策的看法,我们尊重您的真实观点,您反馈的信息将为政府部门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问卷均为主观性问题。除特别说明外,请您选择最合适的一项在○处打√。 |
一、您的基本信息 (1)性别 ○男 ○女 (2)年龄 ○29岁及以下 ○30-39岁 ○40-49岁 ○ 50-59岁 ○60岁及以上 (3)教育程度 ○博士 ○硕士 ○本科 ○大专 ○其他 |
本调查中的创新是指贵企业推出了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产品或工艺,或采用了新的组织管理方式或营销方法。此处的“新”是指它们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要求一定是新的。
二、您认为创新对贵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到了怎样的作用? ○不起作用 ○起了一定作用 ○起了重要作用 |
三、请进一步说明在2017年贵企业进行的各种创新对企业的影响程度 |
产品(服务)创新是指企业向市场推出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服务(如新型理财产品、显著改进的咨询服务、有突破进展的设计方案等)或产品(如新面世的盒装或下载版软件等)。产品(服务)创新的“新”要体现在服务或产品的功能或特性上,包括在技术规范、材料、组件、用户友好性等方面的重大改进。不包括仅有微小改变的情况,也不包括直接转销。 1.产品(服务)创新对贵企业的影响(无产品(服务)创新的企业免填) (1)增加了产品(服务)的品种 ○高 ○低 ○无 (2)提高了产品(服务)质量 ○高 ○低 ○无 (3)开拓了新的市场 ○高 ○低 ○无 (4)扩大了市场份额 ○高 ○低 ○无 (5)取代了过时的产品(服务) ○高 ○低 ○无 |
工艺(流程)创新是指企业在推出服务或其他产品的过程以及辅助性活动中采用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技术、设备或软件等。工艺(流程)创新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服务质量或降低单位成本。不包括单纯的组织管理方式的变化。 2.工艺(流程)创新对贵企业的影响(无工艺(流程)创新的企业免填) (1)提高了推出产品(服务)的灵活性 ○高 ○低 ○无 (2)提高了推出产品(服务)的效率 ○高 ○低 ○无 (3)降低了人力成本 ○高 ○低 ○无 (4)节约了原材料 ○高 ○低 ○无 (5)降低了能源消耗 ○高 ○低 ○无 (6)减少了环境污染 ○高 ○低 ○无 (7)改善了工作条件 ○高 ○低 ○无 |
组织(管理)创新是指企业采取了此前从未使用过的全新的组织管理方式,主要涉及企业的经营模式、组织结构或外部关系等方面。不包括单纯的合并或收购。组织(管理)创新应是企业管理层战略决策的结果。 3.组织(管理)创新对贵企业的影响(无组织(管理)创新的企业免填) (1)加快了对客户或供应商的响应速度 ○高 ○低 ○无 (2)提高了新的产品(服务)的开发能力 ○高 ○低 ○无 (3)提高了产品(服务)质量 ○高 ○低 ○无 (4)降低了单位成本 ○高 ○低 ○无 (5)提高了信息交换与共享的水平 ○高 ○低 ○无 (6)改善了员工工作条件 ○高 ○低 ○无 (7)提升了管理效率 ○高 ○低 ○无 |
营销创新是指企业采用了此前从未使用过的全新的营销概念或营销策略,主要涉及产品(服务)设计或包装、产品(服务)推广、产品(服务)销售渠道、产品(服务)定价等方面。不包括季节性、周期性变化和其他常规的营销方式变化。 4.营销创新对贵企业的影响(无营销创新的企业免填) (1)保持或扩大了市场份额 ○高 ○低 ○无 (2)开拓了新的客户群体 ○高 ○低 ○无 (3)开拓了新的市场区域 ○高 ○低 ○无 |
5.以上四类创新中,您认为哪一类对贵企业的发展影响最大? ○产品(服务)创新 ○工艺(流程)创新 ○组织(管理)创新 ○营销创新 |
四、2017年以下因素对贵企业创新获得成功的影响程度 (1)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 ○高 ○低 ○无 (2)充足的经费支持 ○高 ○低 ○无 (3)高素质的人才 ○高 ○低 ○无 (4)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 ○高 ○低 ○无 (5)企业内部的激励措施 ○高 ○低 ○无 (6)有效的技术战略或计划 ○高 ○低 ○无 (7)畅通的信息渠道 ○高 ○低 ○无 (8)可信赖的创新合作伙伴 ○高 ○低 ○无 (9)优惠政策的扶持 ○高 ○低 ○无 (10)其他因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2017年贵企业为激励员工进行创新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1)股权或期权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使用 (2)增加工资或奖金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使用 (3)汽车、住房等物质奖励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使用 (4)岗位调整或升职机会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使用 (5)培训或深造机会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使用 (6)其他措施(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2017年以下有关政策对贵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影响程度 (对有关政策的解释说明请参阅指标解释) (1)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企业研发活动专用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收入免征增值税和技术转让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鼓励企业吸引和培养人才的相关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金融支持相关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优先发展产业的支持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各项政策 ○效果明显 ○效果不明显 ○未享受 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 最主要的原因是 ○不知道此政策 ○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吸引力不足 ○办理手续繁琐 ○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贵企业还关心哪方面的政策,或对现有政策有何建议,请予以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贵企业是否为今后几年的发展制定了创新战略目标? ○是 ○否 若选“是”,请选择以下战略中最主要的一项 ○ 保持本领域的国际领先地位 ○ 赶超同行业国际领先企业 ○ 赶超同行业国内领先企业 ○ 增加创新投入,提升企业竞争力 ○ 保持现有的技术水平和生产经营状况 ○ 其他(请予以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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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20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规模以下企业创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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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号: |
L127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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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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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国统字(2017)1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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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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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2018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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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详细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是否为各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企业 □①是 □②否 企业是否为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①是 □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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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均可多选) |
代码 |
选项(回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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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企业开展了哪些创新活动
如①和②都未选,但选了③或④或⑤,请跳转至问题06;如选⑥,请跳转至问题09 |
01 |
□①向市场推出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产品或服务 □②采用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生产工艺、技术手段或技术保障 □③实现了全新的组织管理模式或组织结构 □④实施了全新的营销渠道、促销方式、产品包装或定价方法 □⑤其他创新活动(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⑥没有创新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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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企业创新的资金来源是 |
02 |
□①自有资金 □②众筹(如P2P、实物众筹、股权众筹等) □③风险投资(如天使投资等) □④银行贷款 □⑤政府资金 □⑥民间借贷 □⑦接受委托资金 □⑧其他来源(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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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企业创新的技术来源是 如未选②,请跳转至问题05 |
03 |
□①独立研发 □②合作开发 □③购买技术 □④委托开发 □⑤其他(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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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企业的合作开发伙伴是 |
04 |
□①高校 □②科研院所 □③客户或供应商 □④其他企业 □⑤其他合作对象(请注明)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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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企业在创新中遇到的主要困难有 |
05 |
□①资金不足 □②人才短缺 □③知识产权保护不力 □④适用技术短缺 □⑤市场环境不佳 □⑥其他(请注明)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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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企业享受了哪些创新相关政策 |
06 |
□①税费减免 □②金融服务 □③人才保障 □④知识产权保护 □⑤政府采购 □⑥平台支撑 □⑦其他政策(请注明)____________ □⑧未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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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企业认为影响创新政策落实的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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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①不知道有相关政策 □②不满足享受政策的条件 □③政策吸引力不足 □④政策办理手续繁琐 □⑤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⑥其他原因(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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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企业创新取得了哪些成效 |
08 |
□①降低了生产经营成本 □②增加了利润 □③提高了生产效率 □④扩大了出口 □⑤增加了产品或服务的品种 □⑥提高了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⑦扩大了市场份额 □⑧减少了环境污染 □⑨改善了工作条件 □⑩其他(请注明)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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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企业在未来有哪些创新发展规划 |
09 |
□①开发新产品 □②获取新技术 □③引进新设备 □④拓展市场或采用新的营销手段 □⑤涉足新的行业或领域 □⑥其他规划(请注明)________ □⑦没有规划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通过抽样确定的规模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规模以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调查单位同规下工业、服务业样本单位。
2.报送时间及方式:调查单位按所在地统计机构规定的时间报送,联网直报企业通过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上报数据,非联网直报企业由调查员或统计机构录入基层表数据;调查总队次年3月30日24时前上报工业数据,4月12日24时前上报服务业数据。
四、主要指标解释
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详细名称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未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填写主要经营活动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无论是法人单位还是产业活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均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1位校验码组成。
(1)法定代码填写规定
已经领取了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也可参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书上的税务登记号的后九位填写),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的单位按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17位填写。
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八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
(2)临时代码使用规定
尚未领到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临时码段中赋予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十八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不使用I、O、Z、S、V)组成,其中:
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分为1机构编制;3司法行政;5民政;7宗教;9工商;N农业;Y其他。
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分为:
机构编制:1机关,2事业单位,3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9其他;
司法行政:1律师执业机构,2公证处,3基层法律服务所,4司法鉴定机构,5仲裁委员会,9其他;
民政:1社会团体,2民办非企业单位,3基金会,9其他;
宗教:1宗教活动场所,2宗教院校,9其他;
工商:1企业,2个体工商户,3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业:1组级集体经济组织,2村级集体经济组织,3乡镇级集体经济组织,9其他;
其他:不再具体划分机构类别,统一用1表示。
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参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
第18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已经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营业执照》(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
工业企业创新情况(L121表)
创新 指本企业推出了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产品或工艺,或采用了新的组织管理方式或营销方法。此处的“新”是指它们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要求一定是新的。
产品创新 指企业推出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产品。产品创新的“新”要体现在产品的功能或特性上,包括技术规范、材料、组件、用户友好性等方面的重大改进。不包括产品仅有外观变化或其他微小改变的情况,也不包括直接转销。此处的“新”是指该产品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一定是新的。
这里的产品既包括货物,也包括服务。货物方面产品创新的例子有新能源汽车、新功能手机等;服务方面产品创新的例子有新的保修服务,如显著延长的新产品保修期限等。
工艺创新 指企业采用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生产方法、工艺设备或辅助性活动。工艺创新的“新”要体现在技术、设备或流程上;它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一定是新的。不包括单纯的组织管理方式的变化。此处的辅助性活动指企业的采购、物流、财务、信息化等活动。
生产工艺方面工艺创新的例子有采用新型自动化包装生产线替代人工包装等;辅助性活动方面工艺创新的例子有首次采用条形码追踪产品走向、开发新的软件进行财务管理等。
新颖度类别 指产品或工艺的新颖程度,按照从低到高依次分为无创新、本企业新、国内市场新、国际市场新。其中无创新是指未推出新的产品或工艺,或原有的产品或工艺未发生重大改进;本企业新是指产品或工艺对于本企业而言是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并不是;国内市场新是指产品或工艺对于国内市场而言是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但对于国际市场而言并不是;国际市场新是指产品或工艺在世界范围内是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
国际市场新的产品或工艺同时一定也是国内市场新和本企业新的;国内市场新的产品或工艺同时一定也是本企业新的。
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 是研发活动以及为实现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而进行的各种活动的总称。主要的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包括内部研发活动、外部研发活动、获得机器设备和软件、从外部获取相关技术,以及相关的培训、设计、市场推介、可行性研究、测试、工装准备等活动。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不仅包括成功的,也包括正在进行的和中止的;它本身可能具有新颖性,也可能并不新颖却是实现创新所必需。
正在进行的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 指正在进行、尚未完成预定目标任务的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
中止的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 指由于各种原因中断、延期、放弃或失败的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
创新合作 指企业与其他企业或机构共同开展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创新合作要求企业必须是积极主动参与的,不包括纯外包项目,双方不一定要取得商业利益。
组织(管理)创新 指企业采取了此前从未使用过的全新的组织管理方式,主要涉及企业的经营模式、组织结构或外部关系等方面。不包括单纯的合并或收购。组织(管理)创新应是企业管理层战略决策的结果。此处的“新”是指它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而言不一定是新的。
经营模式方面组织(管理)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供应链管理、质量管理、信息共享制度等;组织结构方面组织(管理)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机构设置、职责划分、权限管理、决策方式等;外部关系方面组织(管理)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商业联盟、新式合作、外包或分包等。
营销创新 指企业采用了此前从未使用过的全新的营销概念或营销策略,主要涉及产品设计或包装、产品推广、产品销售渠道、产品定价等方面。不包括季节性、周期性变化和其他常规的营销方式变化。此处的“新”是指它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一定是新的。
产品设计或包装方面营销创新的例子有现有产品的创意设计、为特定消费群体推出饮料新口味等;产品推广方面营销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新型广告媒体、全新品牌形象、推出会员卡等;产品销售渠道方面营销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电子商务、直销、特许经营、独家零售等;产品定价方面营销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自动调价、折扣系统等。
先发优势 指企业由于率先开发出某种产品或工艺创新,或率先进入某一个领域,从而获得领先其他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
工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L122表)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201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印发《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进一步放宽了适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活动范围,并扩大了研发费用口径,同时简化了审核管理,不再由企业提供相关研发鉴定证明。2017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印发《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08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可依法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6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放宽了对中小企业的认定条件,同时更新了《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
企业研发活动专用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对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加速折旧相关方法进行了相应规定。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收入免征增值税和技术转让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规定,对单位和个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海关总署、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商务部颁布施行的《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认定范围内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机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出版物进口单位为科研院所、学校用于教学、科研的图书资料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鼓励企业吸引和培养人才的相关政策 包括支持企业吸引、培养和留住创新人才的政策,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办城市入户政策,引进海外优秀人才的政策,激励自主创新的人才评价和奖励制度、鼓励科研人员兼职等。如:中办、国办《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科技部《关于在重大项目实施中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暂行办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引进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原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实行自主创新激励分配制度的若干意见》;人事部等十六部委《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等。
金融支持相关政策 包括相关的政策性金融贷款、商业性金融贷款、金融服务、创业风险投资、资本市场、保险服务、外汇管理等政策对自主创新的支持等。如:银监会《支持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政策性金融政策实施细则》、《关于商业银行改善和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等。
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政策 包括对企业申请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采取补贴、奖励政策,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等。如:科技部等四部委《科技计划支持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与应用的实施细则》;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科技部《关于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和服务能力推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我国信息产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目录〉的通知》,《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等。
优先发展产业的支持政策 包括鼓励引导发展具有一定技术基础和发展潜力的优势产业、限制低技术产业准入的政策等。如:《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等。
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各项政策 主要指国务院和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针对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所出台的一系列相关政策。如: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财政部《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等。
建筑业企业创新情况(L123表)
创新 指本企业推出了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产品或工艺,或采用了新的组织管理方式或营销方法。此处的“新”是指它们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要求一定是新的。
工艺创新 指企业采用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施工工艺、生产工艺或辅助性活动。工艺创新的“新”要体现在技术、设备或流程上;它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一定是新的。不包括单纯的组织管理方式的变化。此处的辅助性活动指企业的采购、物流、财务、信息化等活动。
施工工艺方面工艺创新的例子有新工法、显著改进的工具等;辅助性活动方面工艺创新的例子有首次采用条形码追踪原材料走向、开发新的软件进行财务管理等。
产品创新 指企业向市场推出或向客户交付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产品。产品创新的“新”要体现在产品的功能或特性上,包括技术规范、材料、组件、用户友好性等方面的重大改进。不包括产品仅有外观变化或其他微小改变的情况,也不包括直接转销。此处的“新”是指该产品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一定是新的。
这里的产品既包括货物,也包括服务。货物方面产品创新的例子有功能或特性有重大改进的房屋、桥梁或配套的建筑构配件、建筑制品等;服务方面产品创新的例子有新形式的装修售后服务等。
新颖度类别 指产品或工艺的新颖程度,按照从低到高依次分为无创新、本企业新、国内市场新、国际市场新。其中无创新是指未推出新的产品或工艺,或原有的产品或工艺未发生重大改进;本企业新是指产品或工艺对于本企业而言是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并不是;国内市场新是指产品或工艺对于国内市场而言是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但对于国际市场而言并不是;国际市场新是指产品或工艺在世界范围内是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
本问卷中将国内市场新与国际市场新合并称为市场新,指产品或工艺不仅对于本企业而言是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对于国际或国内市场及其他企业而言同样也是。
市场新的产品或工艺同时一定也是本企业新的。
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 是研发活动以及为实现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而进行的各种活动的总称。主要的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包括内部研发活动、外部研发活动、获得机器设备和软件、从外部获取相关技术,以及相关的培训、设计、市场推介、可行性研究、测试、工装准备等活动。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不仅包括成功的,也包括正在进行的和中止的;它本身可能具有新颖性,也可能并不新颖却是实现创新所必需。
正在进行的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 指正在进行、尚未完成预定目标任务的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
中止的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 指由于各种原因中断、延期、放弃或失败的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
创新合作 指企业与其他企业或机构共同开展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创新合作要求企业必须是积极主动参与的,不包括纯外包项目,双方不一定要取得商业利益。
组织(管理)创新 指企业采取了此前从未使用过的全新的组织管理方式,主要涉及企业的经营模式、组织结构或外部关系等方面。不包括单纯的合并或收购。组织(管理)创新应是企业管理层战略决策的结果。此处的“新”是指它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而言不一定是新的。
经营模式方面组织(管理)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供应链管理、质量管理、信息共享制度等;组织结构方面组织(管理)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机构设置、职责划分、权限管理、决策方式等;外部关系方面组织(管理)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商业联盟、新式合作、外包或分包等。
营销创新 指企业采用了此前从未使用过的全新的营销概念或营销策略,主要涉及产品设计或包装、产品推广、产品销售渠道、产品定价等方面。不包括季节性、周期性变化和其他常规的营销方式变化。此处的“新”是指它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一定是新的。
产品设计或包装方面营销创新的例子有对现有产品的创意设计等;产品推广方面营销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新型广告媒体、全新品牌形象等;产品销售渠道方面营销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电子商务、直销、特许经营等;产品定价方面营销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自动调价、折扣系统等。
先发优势 指企业由于率先开发出某种产品或工艺创新,或率先进入某一个领域,从而获得领先其他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
建筑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L124表)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201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印发《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进一步放宽了适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活动范围,并扩大了研发费用口径,同时简化了审核管理,不再由企业提供相关研发鉴定证明。2017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印发《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08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可依法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6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放宽了对中小企业的认定条件,同时更新了《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
企业研发活动专用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对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加速折旧相关方法进行了相应规定。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收入免征增值税和技术转让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规定,对单位和个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海关总署、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商务部颁布施行的《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认定范围内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机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出版物进口单位为科研院所、学校用于教学、科研的图书资料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鼓励企业吸引和培养人才的相关政策 包括支持企业吸引、培养和留住创新人才的政策,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办城市入户政策,引进海外优秀人才的政策,激励自主创新的人才评价和奖励制度、鼓励科研人员兼职等。如:中办、国办《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科技部《关于在重大项目实施中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暂行办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引进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原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实行自主创新激励分配制度的若干意见》;人事部等十六部委《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等。
金融支持相关政策 包括相关的政策性金融贷款、商业性金融贷款、金融服务、创业风险投资、资本市场、保险服务、外汇管理等政策对自主创新的支持等。如:银监会《支持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政策性金融政策实施细则》、《关于商业银行改善和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等。
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政策 包括对企业申请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采取补贴、奖励政策,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等。如:科技部等四部委《科技计划支持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与应用的实施细则》;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科技部《关于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和服务能力推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我国信息产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目录〉的通知》,《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等。
优先发展产业的支持政策 包括鼓励引导发展具有一定技术基础和发展潜力的优势产业、限制低技术产业准入的政策等。如:《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等。
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各项政策 主要指国务院和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针对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所出台的一系列相关政策。如: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财政部《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等。
服务业企业创新情况(L125表)
创新 指本企业推出了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产品或工艺,或采用了新的组织管理方式或营销方法。此处的“新”是指它们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要求一定是新的。
产品(服务)创新 指企业向市场推出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服务或产品。产品(服务)创新的“新”要体现在服务或产品的功能或特性上,包括在技术规范、材料、组件、用户友好性等方面的重大改进。不包括仅有微小改变的情况,也不包括直接转销。此处的“新”是指该产品(服务)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一定是新的。
服务方面产品(服务)创新的例子有显著改进的咨询服务、有突破进展的设计方案等;非服务方面产品(服务)创新的例子有新面世的盒装或下载版软件等。
工艺(流程)创新 指企业在推出服务或其他产品的过程以及辅助性活动中采用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技术、设备或软件等。工艺(流程)创新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服务质量或降低单位成本;它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一定是新的。不包括单纯的组织管理方式的变化。此处的辅助性活动指企业的采购、物流、财务、信息化等活动。
推出服务或产品的方法方面工艺(流程)创新的例子有采用新型自动控制系统调配交通工具等;辅助性活动方面工艺(流程)创新的例子有首次采用条形码追踪原材料走向、开发新的软件进行财务管理等。
新颖度类别 指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的新颖程度,按照从低到高依次分为无创新、本企业新、国内市场新、国际市场新。其中无创新是指未推出新的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或原有的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未发生重大改进;本企业新是指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对于本企业而言是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并不是;国内市场新是指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对于国内市场而言是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但对于国际市场而言并不是;国际市场新是指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在世界范围内是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
本问卷中将国内市场新与国际市场新合并称为市场新,指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不仅对于本企业而言是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对于国际或国内市场及其他企业而言同样也是。
市场新的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同时一定也是本企业新的。
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 是研发活动以及为实现产品(服务)创新或工艺(流程)创新而进行的各种活动的总称。主要的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包括内部研发活动、外部研发活动、获得机器设备和软件、从外部获取相关技术,以及相关的培训、设计、市场推介、可行性研究、测试、工装准备等活动。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不仅包括成功的,也包括正在进行的和中止的;它本身可能具有新颖性,也可能并不新颖却是实现创新所必需。
正在进行的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 指正在进行、尚未完成预定目标任务的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
中止的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 指由于各种原因中断、延期、放弃或失败的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
创新合作 指企业与其他企业或机构共同开展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创新合作要求企业必须是积极主动参与的,不包括纯外包项目,双方不一定要取得商业利益。
组织(管理)创新 指企业采取了此前从未使用过的全新的组织管理方式,主要涉及企业的经营模式、组织结构或外部关系等方面。不包括单纯的合并或收购。组织(管理)创新应是企业管理层战略决策的结果。此处的“新”是指它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而言不一定是新的。
经营模式方面组织(管理)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供应链管理、质量管理、信息共享制度、绩效奖励手段等;组织结构方面组织(管理)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机构设置、职责划分、权限管理、决策方式等;外部关系方面组织(管理)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商业联盟、新式合作、外包或分包等。
营销创新 指企业采用了此前从未使用过的全新的营销概念或营销策略,主要涉及产品(服务)设计或包装、产品(服务)推广、产品(服务)销售渠道、产品(服务)定价等方面。不包括季节性、周期性变化和其他常规的营销方式变化。此处的“新”是指它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一定是新的。
产品(服务)设计或包装方面营销创新的例子有对现有产品(服务)的创意设计等;产品(服务)推广方面营销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新型广告媒体、全新品牌形象、推出会员卡等;产品(服务)销售渠道方面营销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电子商务、直销、特许经营、独家零售等;产品(服务)定价方面营销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自动调价、折扣系统等。
先发优势 指企业由于率先开发出某种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或率先进入某一个领域,从而获得领先其他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
服务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L126表)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201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印发《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进一步放宽了适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活动范围,并扩大了研发费用口径,同时简化了审核管理,不再由企业提供相关研发鉴定证明。2017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印发《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08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可依法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6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放宽了对中小企业的认定条件,同时更新了《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
企业研发活动专用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对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加速折旧相关方法进行了相应规定。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收入免征增值税和技术转让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规定,对单位和个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海关总署、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商务部颁布施行的《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认定范围内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机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出版物进口单位为科研院所、学校用于教学、科研的图书资料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鼓励企业吸引和培养人才的相关政策 包括支持企业吸引、培养和留住创新人才的政策,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办城市入户政策,引进海外优秀人才的政策,激励自主创新的人才评价和奖励制度、鼓励科研人员兼职等。如:中办、国办《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科技部《关于在重大项目实施中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暂行办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引进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原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实行自主创新激励分配制度的若干意见》;人事部等十六部委《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等。
金融支持相关政策 包括相关的政策性金融贷款、商业性金融贷款、金融服务、创业风险投资、资本市场、保险服务、外汇管理等政策对自主创新的支持等。如:银监会《支持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政策性金融政策实施细则》、《关于商业银行改善和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等。
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政策 包括对企业申请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采取补贴、奖励政策,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等。如:科技部等四部委《科技计划支持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与应用的实施细则》;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科技部《关于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和服务能力推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我国信息产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目录〉的通知》,《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等。
优先发展产业的支持政策 包括鼓励引导发展具有一定技术基础和发展潜力的优势产业、限制低技术产业准入的政策等。如:《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等。
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各项政策 主要指国务院和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针对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所出台的一系列相关政策。如: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财政部《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等。
规模以下企业创新情况(L127表)
各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企业 指注册地在各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的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指经各级政府批准设立并由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或科技园区。
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指经国家有关部门(主要为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
创新 指本企业推出了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产品或工艺,或采用了新的组织管理方式或营销方法。此处的“新”是指它们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要求一定是新的。
创新活动 指为实现创新而进行的科学、技术、组织、商业等各种活动的总称。具体包括:开展了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包括所有的研发活动,获得机器设备和软件,获取相关技术,以及相关的培训、设计、市场推介、工装准备等;或实现了组织(管理)或营销创新。
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不仅包括已成功的,也包括正在进行的和中止的;它本身可能具有新颖性,也可能并不新颖却是实现创新所必需。
产品(服务)创新 指企业推出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产品或服务。产品(服务)创新的“新”要体现在产品或服务的功能或特性上,包括技术规范、材料、组件、用户友好性等方面的重大改进。不包括产品(服务)仅有外观变化或其他微小改变的情况,也不包括直接转销。此处的“新”是指该产品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一定是新的。
这里的产品(服务)既包括货物,也包括服务。货物方面产品(服务)创新的例子有新能源汽车、新功能手机、新面世的盒装或下载版软件等;服务方面产品(服务)创新的例子有新的保修服务如显著延长的新产品保修期限、显著改进的咨询服务等。
工艺(流程)创新 指企业采用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生产方法、工艺设备或辅助性活动。工艺(流程)创新的“新”要体现在技术、设备、软件或流程上;它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一定是新的。不包括单纯的组织管理方式的变化。此处的辅助性活动指企业的采购、物流、财务、信息化等活动。
生产工艺方面工艺(流程)创新的例子有采用新型自动化包装生产线替代人工包装、采用新型自动控制系统调配交通工具等;辅助性活动方面工艺(流程)创新的例子有首次采用条形码追踪产品或原材料走向、开发新的软件进行财务管理等。
组织(管理)创新 指企业采取了此前从未使用过的全新的组织管理方式,主要涉及企业的经营模式、组织结构或外部关系等方面。不包括单纯的合并或收购。组织(管理)创新应是企业管理层战略决策的结果。此处的“新”是指它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而言不一定是新的。
经营模式方面组织(管理)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供应链管理、质量管理、信息共享制度等;组织结构方面组织(管理)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机构设置、职责划分、权限管理、决策方式等;外部关系方面组织(管理)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商业联盟、新式合作、外包或分包等。
营销创新 指企业采用了此前从未使用过的全新的营销概念或营销策略,主要涉及产品(服务)设计或包装、产品(服务)推广、产品(服务)销售渠道、产品(服务)定价等方面。不包括季节性、周期性变化和其他常规的营销方式变化。此处的“新”是指它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一定是新的。
产品(服务)设计或包装方面营销创新的例子有对现有产品(服务)的创意设计、为特定消费群体推出饮料新口味等;产品(服务)推广方面营销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新型广告媒体、全新品牌形象、推出会员卡等;产品(服务)销售渠道方面营销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电子商务、直销、特许经营、独家零售等;产品(服务)定价方面营销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自动调价、折扣系统等。
P2P 指通过网络借贷实现的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融资方式。
五、附 录
(一)过录表式
工业企业创新情况过录表
(L3081表)
组织机构代码□□□□□□□□-□ |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
单位详细名称: |
|
2017年 |
|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代码 |
过录数据(附说明) |
甲 |
乙 |
丙 |
1 |
一、企业基本情况 |
|||
单位地址 |
|
1 |
由“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取得 |
行政区划代码 |
|
2 |
同上 |
邮政编码 |
|
3 |
同上 |
电话号码 |
|
4 |
同上 |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
|
5 |
同上 |
行业代码 |
|
6 |
同上 |
单位规模 |
|
7 |
同上 |
企业控股情况 |
|
8 |
同上 |
隶属关系 |
|
9 |
同上 |
高新技术企业标志 |
|
10 |
同上 |
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标志 |
|
88 |
同上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
人 |
11 |
由“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取得 |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
人 |
89 |
同上 |
工业总产值 |
千元 |
12 |
由“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B103-1表)或“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成本费用”(B103-2表)取得 |
主营业务收入 |
千元 |
13 |
同上 |
利润总额 |
千元 |
14 |
同上 |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千元 |
90 |
同上 |
管理费用中的税金 |
千元 |
91 |
同上 |
应交增值税 |
千元 |
92 |
同上 |
资产总计 |
千元 |
15 |
同上 |
出口交货值 |
千元 |
16 |
同上 |
开业(成立)时间(年) |
年 |
119 |
由“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取得 |
开业(成立)时间(月) |
月 |
120 |
同上 |
二、创新活动基本情况 |
|||
集团公司企业标志 |
|
101 |
由相关专业统计年报中取得(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中213项为1或2的赋为1,213项为空的赋为2) |
产品创新企业标志 |
|
102 |
创新情况表101选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工艺创新企业标志 |
|
103 |
创新情况表05或06选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正在进行或中止的创新活动企业标志 |
|
104 |
创新情况表08或09选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组织创新企业标志 |
|
105 |
创新情况表18或19或20选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营销创新企业标志 |
|
106 |
创新情况表21或22或23或24选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实现产品或工艺创新企业标志 |
|
107 |
过录表一2102或103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实现创新企业标志 |
|
108 |
过录表一102或103或105或106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开展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企业标志 |
|
109 |
过录表一102或103或104为1或过录表二329R&D经费内部支出合计>0或42 R&D经费外部支出合计>0或76引进境外技术经费支出>0或78购买境内技术经费支出>0或79技术改造经费支出>0或活动表4 (9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19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12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13无形资产摊销)>0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开展创新活动企业标志 |
|
110 |
过录表一105或106或109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同时实现产品和工艺创新企业标志 |
|
111 |
过录表一102、103均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同时实现四种创新企业标志 |
|
112 |
过录表一102、103、105、106均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产品创新(无另三种)企业标志 |
|
113 |
过录表一102为1且103、105、106均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工艺创新(无另三种)企业标志 |
|
114 |
过录表一103为1且102、105、106均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正在进行或中止的创新活动企业标志 |
|
115 |
过录表一109为1且107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组织创新(无另三种)企业标志 |
|
116 |
过录表一105为1且102、103、106均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营销创新(无另三种)企业标志 |
|
117 |
过录表一106为1且102、103、105均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组织或营销创新企业标志 |
|
118 |
过录表一105或106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产品创新(无工艺创新)企业标志 |
|
113-1 |
过录表一102为1且103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工艺创新(无产品创新)企业标志 |
|
114-1 |
过录表一103为1且102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组织创新(无营销创新)企业标志 |
|
116-1 |
过录表一105为1且106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营销创新(无组织创新)企业标志 |
|
117-1 |
过录表一106为1且105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同时实现组织和营销创新企业标志 |
|
191 |
过录表一105、106均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开展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仅问卷)企业标志 |
|
109-1 |
过录表一102或103或104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产品或工艺创新(无组织或营销创新)企业标志 |
|
192 |
过录表一107为1且118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组织或营销创新(无产品或工艺创新)企业标志 |
|
193 |
过录表一118为1且107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既有产品或工艺创新,也有组织或营销创新的企业标志 |
|
194 |
过录表一107为1且118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正在进行或中止的创新活动(仅问卷)企业标志 |
|
115-1 |
过录表一109-1为1且107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三、产品创新的新颖度情况 |
|||
产品销售收入_国际市场新 |
千元 |
121 |
过录表二67新产品销售收入×创新情况表04_1国际市场新份额/100 |
产品销售收入_国内市场新 |
千元 |
122 |
过录表二67新产品销售收入×创新情况表04_2国内市场新份额/100 |
产品销售收入_企业新 |
千元 |
124 |
过录表二67新产品销售收入-过录表一121产品销售收入_国际市场新-过录表一122产品销售收入_国内市场新 |
四、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的创新活动和费用情况 |
|||
有内部R&D活动的企业标志1 |
|
131-1 |
创新情况表10选1的赋为1,未选1的赋为2 |
有内部R&D活动的企业标志2 |
|
131-2 |
当年过录表二29 R&D经费内部支出合计>0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有外部R&D活动的企业标志1 |
|
132-1 |
创新情况表10选2的赋为1,未选2的赋为2 |
有外部R&D活动的企业标志2 |
|
132-2 |
当年过录表二42 R&D经费外部支出合计>0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有获得设备和软件活动的企业标志1 |
|
133-1 |
创新情况表10选3的赋为1,未选3的赋为2 |
有获得设备和软件活动的企业标志2 |
|
133-2 |
当年活动表(9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19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12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13无形资产摊销)-过录表二29 R&D经费内部支出合计>0 或 过录表二79技术改造经费支出>0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有获得设备和软件活动的企业标志3 |
|
133-3 |
当年活动表20仪器和设备>0 或 过录表二79技术改造经费支出>0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有获取相关技术活动的企业标志1 |
|
134-1 |
创新情况表10选4的赋为1,未选4的赋为2 |
有获取相关技术活动的企业标志2 |
|
134-2 |
当年过录表二76引进境外技术经费支出>0或78购买境内技术经费支出>0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有培训活动的企业标志 |
|
135 |
创新情况表10选5的赋为1,未选5的赋为2 |
有设计活动的企业标志 |
|
136 |
创新情况表10选6的赋为1,未选6的赋为2 |
有市场推介活动的企业标志 |
|
137 |
创新情况表10选7的赋为1,未选7的赋为2 |
有其他创新活动的企业标志 |
|
138 |
创新情况表10选8的赋为1,未选8的赋为2 |
创新费用合计 |
千元 |
140 |
过录表一(141内部R&D活动经费支出+142外部R&D活动经费支出+143获取机器设备和软件经费支出+144从外部获取相关技术经费支出) |
内部R&D活动经费支出 |
千元 |
141 |
过录表二29 R&D经费内部支出合计 |
外部R&D活动经费支出 |
千元 |
142 |
过录表二42 R&D经费外部支出合计 |
获得机器设备和软件经费支出1 |
千元 |
143 |
(活动表(9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19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12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13无形资产摊销)-过录表二29 R&D经费内部支出合计) ×折算系数+过录表二79技术改造经费支出×折算系数 |
获得机器设备和软件经费支出2 |
千元 |
143-2 |
(活动表20仪器和设备-过录表二34仪器和设备)+过录表二79技术改造经费支出 |
从外部获取相关技术经费支出 |
千元 |
144 |
过录表二76引进境外技术经费支出+78购买境内技术经费支出 |
五、其他创新相关情况 |
|||
已被实施的有效发明专利所占比重 |
% |
151 |
过录表二(95已被实施的有效发明专利数/60有效发明专利数)*100 |
有专利申请的企业标志 |
|
152 |
当年过录表二58专利申请数>0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有发明专利申请的企业标志 |
|
153 |
当年过录表二59发明专利申请>0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有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企业标志 |
|
154 |
当年过录表二(58专利申请数-59发明专利申请)>0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采取了知识产权保护或相关措施的企业标志 |
|
155 |
创新情况表15不为空的赋为1,为空的赋为2 |
有创新合作的企业标志 |
|
161 |
创新情况表12不为空的赋为1,为空的赋为2 |
有产学研合作的企业标志 |
|
162 |
创新情况表12选02或03的赋为1,未选02或03的赋为2 |
说明:
1.创新情况表指“工业企业创新情况(L121表)”,下同。
2.过录表一指“工业企业创新情况过录表(L3081表)”,下同。
3.过录表二指“企业R&D活动及相关情况过录表(L506表)” ,下同。
4.活动表指“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下同。
5.本表中以“千元”为计量单位的价值量指标均保留整数。
建筑业企业创新情况过录表
(L3082表)
组织机构代码□□□□□□□□-□ |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
单位详细名称: |
|
2017年 |
|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代码 |
过录数据(附说明) |
甲 |
乙 |
丙 |
1 |
一、企业基本情况 |
|||
单位地址 |
|
1 |
由“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取得 |
行政区划代码 |
|
2 |
同上 |
邮政编码 |
|
3 |
同上 |
电话号码 |
|
4 |
同上 |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
|
5 |
同上 |
行业代码 |
|
6 |
同上 |
单位规模 |
|
7 |
同上 |
企业控股情况 |
|
8 |
同上 |
隶属关系 |
|
9 |
同上 |
高新技术企业标志 |
|
10 |
同上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
人 |
11 |
由“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取得 |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
人 |
89 |
同上 |
营业收入 |
千元 |
13-1 |
由“财务状况”(C103表)取得 |
主营业务收入 |
千元 |
13 |
同上 |
利润总额 |
千元 |
14 |
同上 |
资产总计 |
千元 |
15 |
同上 |
开业(成立)时间(年) |
年 |
119 |
由“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取得 |
开业(成立)时间(月) |
月 |
120 |
同上 |
二、创新活动基本情况 |
|||
集团公司企业标志 |
|
101 |
由相关专业统计年报中取得(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中213项为1或2的赋为1,213项为空的赋为2) |
产品创新企业标志 |
|
102 |
创新情况表106选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工艺创新企业标志 |
|
103 |
创新情况表01或02选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正在进行或中止的创新活动企业标志 |
|
104 |
创新情况表10或11选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组织创新企业标志 |
|
105 |
创新情况表19或20或21选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营销创新企业标志 |
|
106 |
创新情况表22或23或24或25选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实现产品或工艺创新企业标志 |
|
107 |
过录表一2102或103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实现创新企业标志 |
|
108 |
过录表一102或103或105或106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开展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企业标志 |
|
109 |
过录表一102或103或104为1或过录表二329R&D经费内部支出合计>0或42 R&D经费外部支出合计>0或活动表4 (9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19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12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13无形资产摊销)>0的赋为1,否则赋为2 (资质等级特、一级) |
开展创新活动企业标志 |
|
110 |
过录表一105或106或109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资质等级特、一级) |
同时实现产品和工艺创新企业标志 |
|
111 |
过录表一102、103均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同时实现四种创新企业标志 |
|
112 |
过录表一102、103、105、106均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产品创新(无另三种)企业标志 |
|
113 |
过录表一102为1且103、105、106均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工艺创新(无另三种)企业标志 |
|
114 |
过录表一103为1且102、105、106均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正在进行或中止的创新活动企业标志 |
|
115 |
过录表一109为1且107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资质等级特、一级) |
仅有组织创新(无另三种)企业标志 |
|
116 |
过录表一105为1且102、103、106均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营销创新(无另三种)企业标志 |
|
117 |
过录表一106为1且102、103、105均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组织或营销创新企业标志 |
|
118 |
过录表一105或106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产品创新(无工艺创新)企业标志 |
|
113-1 |
过录表一102为1且103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工艺创新(无产品创新)企业标志 |
|
114-1 |
过录表一103为1且102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组织创新(无营销创新)企业标志 |
|
116-1 |
过录表一105为1且106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营销创新(无组织创新)企业标志 |
|
117-1 |
过录表一106为1且105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同时实现组织和营销创新企业标志 |
|
191 |
过录表一105、106均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开展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仅问卷)企业标志 |
|
109-1 |
过录表一102或103或104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资质等级二级) |
开展创新活动(仅问卷)企业标志 |
|
110-1 |
过录表一105或106或109-1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资质等级二级) |
仅有产品或工艺创新(无组织或营销创新)企业标志 |
|
192 |
过录表一107为1且118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组织或营销创新(无产品或工艺创新)企业标志 |
|
193 |
过录表一118为1且107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既有产品或工艺创新,也有组织或营销创新的企业标志 |
|
194 |
过录表一107为1且118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正在进行或中止的创新活动(仅问卷)企业标志 |
|
115-1 |
过录表一109-1为1且107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资质等级二级) |
三、产品和工艺创新的新颖度情况 |
|||
采用了产品创新的营业收入_市场新 |
千元 |
123 |
过录表一13-1营业收入×创新情况表09_1市场新份额/100 |
采用了产品创新的营业收入_企业新 |
千元 |
124 |
过录表一13-1营业收入×创新情况表09_2企业新份额/100 |
未采用产品创新的营业收入 |
千元 |
125 |
过录表一13-1营业收入-123采用了产品创新的营业收入_市场新-124采用了产品创新的营业收入_企业新 |
采用了工艺创新的营业收入_市场新 |
千元 |
126 |
过录表一13-1营业收入×创新情况表05_1市场新份额/100 |
采用了工艺创新的营业收入_企业新 |
千元 |
127 |
过录表一13-1营业收入×创新情况表05_2企业新份额/100 |
未采用工艺创新的营业收入 |
千元 |
128 |
过录表一13-1营业收入-126采用了工艺创新的营业收入_市场新-127采用了工艺创新的营业收入_企业新 |
四、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的创新活动情况 |
|||
有内部R&D活动的企业标志1 |
|
131-1 |
创新情况表12选1的赋为1,未选1的赋为2 (资质等级二级) |
有内部R&D活动的企业标志2 |
|
131-2 |
当年过录表二29 R&D经费内部支出合计>0的赋为1,否则赋为2 (资质等级特、一级) |
有外部R&D活动的企业标志1 |
|
132-1 |
创新情况表12选2的赋为1,未选2的赋为2 (资质等级二级) |
有外部R&D活动的企业标志2 |
|
132-2 |
当年过录表二42 R&D经费外部支出合计>0的赋为1,否则赋为2 (资质等级特、一级) |
有获得设备和软件活动的企业标志 |
|
133-1 |
创新情况表12选3的赋为1,未选3的赋为2 |
有获取相关技术活动的企业标志 |
|
134-1 |
创新情况表12选4的赋为1,未选4的赋为2 |
有培训活动的企业标志 |
|
135 |
创新情况表12选5的赋为1,未选5的赋为2 |
有设计活动的企业标志 |
|
136 |
创新情况表12选6的赋为1,未选6的赋为2 |
有市场推介活动的企业标志 |
|
137 |
创新情况表12选7的赋为1,未选7的赋为2 |
有其他创新活动的企业标志 |
|
138 |
创新情况表12选8的赋为1,未选8的赋为2 |
五、其他创新相关情况 |
|||
已被实施的有效发明专利所占比重 |
% |
151 |
过录表二(95已被实施的有效发明专利数/60有效发明专利数)*100 (资质等级特、一级) |
有专利申请的企业标志 |
|
152 |
当年过录表二58专利申请数>0的赋为1,否则赋为2 (资质等级特、一级) |
有发明专利申请的企业标志 |
|
153 |
当年过录表二59发明专利申请>0的赋为1,否则赋为2 (资质等级特、一级) |
有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企业标志 |
|
154 |
当年过录表二(58专利申请数-59发明专利申请)>0的赋为1,否则赋为2 (资质等级特、一级) |
采取了知识产权保护或相关措施的企业标志 |
|
155 |
创新情况表17不为空的赋为1,为空的赋为2 |
有创新合作的企业标志 |
|
161 |
创新情况表14不为空的赋为1,为空的赋为2 |
有产学研合作的企业标志 |
|
162 |
创新情况表14选02或03的赋为1,未选02或03的赋为2 |
说明:
1.创新情况表指“建筑业企业创新情况(L123表)”,下同。
2.过录表一指“建筑业企业创新情况过录表(L3082表)”,下同。
3.过录表二指“企业R&D活动及相关情况过录表(L506表)”,下同。
4.活动表指“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下同。
5.本表中以“千元”为计量单位的价值量指标均保留整数。
服务业企业创新情况过录表
(L3083表)
组织机构代码□□□□□□□□-□ |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
单位详细名称: |
|
2017年 |
|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代码 |
过录数据(附说明) |
甲 |
乙 |
丙 |
1 |
一、企业基本情况 |
|||
单位地址 |
|
1 |
由“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取得 |
行政区划代码 |
|
2 |
同上 |
邮政编码 |
|
3 |
同上 |
电话号码 |
|
4 |
同上 |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
|
5 |
同上 |
行业代码 |
|
6 |
同上 |
单位规模 |
|
7 |
同上 |
企业控股情况 |
|
8 |
同上 |
隶属关系 |
|
9 |
同上 |
高新技术企业标志 |
|
10 |
同上 |
年末从业人员数 |
人 |
11 |
由“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取得 |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
人 |
89 |
同上 |
营业收入 |
千元 |
13-1 |
由“财务状况”(E103表或F103表)取得 |
主营业务收入 |
千元 |
13 |
同上 |
利润总额 |
千元 |
14 |
同上 |
资产总计 |
千元 |
15 |
同上 |
开业(成立)时间(年) |
年 |
119 |
由“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取得 |
开业(成立)时间(月) |
月 |
120 |
同上 |
二、创新活动基本情况 |
|||
集团公司企业标志 |
|
101 |
由相关专业统计年报中取得(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中213项为1或2的赋为1,213项为空的赋为2) |
产品创新企业标志 |
|
102 |
创新情况表101或02选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工艺创新企业标志 |
|
103 |
创新情况表06或07选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正在进行或中止的创新活动企业标志 |
|
104 |
创新情况表09或10选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组织创新企业标志 |
|
105 |
创新情况表18或19或20选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营销创新企业标志 |
|
106 |
创新情况表21或22或23或24选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实现产品或工艺创新企业标志 |
|
107 |
过录表一2102或103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实现创新企业标志 |
|
108 |
过录表一102或103或105或106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开展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企业标志 |
|
109 |
过录表一102或103或104为1或过录表二329R&D经费内部支出合计>0或42 R&D经费外部支出合计>0或活动表4 (9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19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12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13无形资产摊销)>0的赋为1,否则赋为2 (大中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开展创新活动企业标志 |
|
110 |
过录表一105或106或109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大中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同时实现产品和工艺创新企业标志 |
|
111 |
过录表一102、103均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同时实现四种创新企业标志 |
|
112 |
过录表一102、103、105、106均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产品创新(无另三种)企业标志 |
|
113 |
过录表一102为1且103、105、106均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工艺创新(无另三种)企业标志 |
|
114 |
过录表一103为1且102、105、106均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正在进行或中止的创新活动企业标志 |
|
115 |
过录表一109为1且107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大中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仅有组织创新(无另三种)企业标志 |
|
116 |
过录表一105为1且102、103、106均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营销创新(无另三种)企业标志 |
|
117 |
过录表一106为1且102、103、105均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组织或营销创新企业标志 |
|
118 |
过录表一105或106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产品创新(无工艺创新)企业标志 |
|
113-1 |
过录表一102为1且103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工艺创新(无产品创新)企业标志 |
|
114-1 |
过录表一103为1且102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组织创新(无营销创新)企业标志 |
|
116-1 |
过录表一105为1且106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营销创新(无组织创新)企业标志 |
|
117-1 |
过录表一106为1且105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同时实现组织和营销创新企业标志 |
|
191 |
过录表一105、106均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开展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仅问卷)企业标志 |
|
109-1 |
过录表一102或103或104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批发和零售业,规上小微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开展创新活动企业标志(批零) |
|
110-1 |
过录表一105或106或109-1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批发和零售业,规上小微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仅有产品或工艺创新(无组织或营销创新)企业标志 |
|
192 |
过录表一107为1且118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组织或营销创新(无产品或工艺创新)企业标志 |
|
193 |
过录表一118为1且107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既有产品或工艺创新,也有组织或营销创新的企业标志 |
|
194 |
过录表一107为1且118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仅有正在进行或中止的创新活动(仅问卷)企业标志 |
|
115-1 |
过录表一109-1为1且107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批发和零售业,规上小微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三、产品创新的新颖度情况 |
|||
采用了产品创新的主营业务收入_市场新 |
千元 |
123 |
过录表一13主营业务收入×创新情况表05_1市场新份额/100 |
采用了产品创新的主营业务收入_企业新 |
千元 |
124 |
过录表一13主营业务收入×创新情况表05_2企业新份额/100 |
未采用产品创新的主营业务收入 |
千元 |
125 |
过录表一13主营业务收入-采用了产品创新的主营业务收入_市场新-采用了产品创新的主营业务收入_企业新 |
四、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的创新活动情况 |
|||
有内部R&D活动的企业标志1 |
|
131-1 |
创新情况表11选1的赋为1,未选1的赋为2 (批发和零售业,规上小微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有内部R&D活动的企业标志2 |
|
131-2 |
当年过录表二29 R&D经费内部支出合计>0的赋为1,否则赋为2 (大中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有外部R&D活动的企业标志1 |
|
132-1 |
创新情况表11选2的赋为1,未选2的赋为2 (批发和零售业,规上小微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有外部R&D活动的企业标志2 |
|
132-2 |
当年过录表二42 R&D经费外部支出合计>0的赋为1,否则赋为2 (大中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有获得设备和软件活动的企业标志 |
|
133-1 |
创新情况表11选3的赋为1,未选3的赋为2 |
有获取相关技术活动的企业标志 |
|
134-1 |
创新情况表11选4的赋为1,未选4的赋为2 |
有培训活动的企业标志 |
|
135 |
创新情况表11选5的赋为1,未选5的赋为2 |
有设计活动的企业标志 |
|
136 |
创新情况表11选6的赋为1,未选6的赋为2 |
有市场推介活动的企业标志 |
|
137 |
创新情况表11选7的赋为1,未选7的赋为2 |
有其他创新活动的企业标志 |
|
138 |
创新情况表11选8的赋为1,未选8的赋为2 |
五、其他创新相关情况 |
|||
已被实施的有效发明专利所占比重 |
% |
151 |
过录表二(95已被实施的有效发明专利数/60有效发明专利数)*100 (大中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有专利申请的企业标志 |
|
152 |
当年过录表二58专利申请数>0的赋为1,否则赋为2 (大中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有发明专利申请的企业标志 |
|
153 |
当年过录表二59发明专利申请>0的赋为1,否则赋为2 (大中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有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企业标志 |
|
154 |
当年过录表二(58专利申请数-59发明专利申请)>0的赋为1,否则赋为2 (大中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采取了知识产权保护或相关措施的企业标志 |
|
155 |
创新情况表16不为空的赋为1,为空的赋为2 |
有创新合作的企业标志 |
|
161 |
创新情况表13不为空的赋为1,为空的赋为2 |
有产学研合作的企业标志 |
|
162 |
创新情况表13选02或03的赋为1,未选02或03的赋为2 |
说明:
1.创新情况表指“服务业企业创新情况(L125表)”,下同。
2.过录表一指“服务业企业创新情况过录表(L3083表)”,下同。
3.过录表二指“企业R&D活动及相关情况过录表(L506表)”,下同。
4.活动表指“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下同。
5.本表中以“千元”为计量单位的价值量指标均保留整数。
规模以下企业创新情况过录表
(L3084表)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
|
单位详细名称: |
2017年 |
|
|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代码 |
过录数据(附说明) |
||||
甲 |
乙 |
丙 |
1 |
||||
一、企业基本情况 |
|||||||
单位地址 |
|
1 |
由“工业企业样本调查表”(B211-1表)、 “服务业调查单位经营情况表”(F219表)取得 |
||||
电话号码 |
|
4 |
同上 |
||||
开业(成立)时间(年) |
年 |
119 |
同上 |
||||
开业(成立)时间(月) |
月 |
120 |
同上 |
||||
主要业务活动(销售的主要商品) |
|
6-1 |
同上 |
||||
行政区划代码 |
|
2 |
同上 |
||||
邮政编码 |
|
3 |
同上 |
||||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
|
5 |
同上 |
||||
行业代码 |
|
6 |
同上 |
||||
二、企业创新活动及相关情况 |
|||||||
各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企业标志 |
|
10-1 |
创新情况表1表头相应题目1选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
高新技术企业标志 |
|
10 |
同上 |
||||
产品创新企业标志 |
|
102 |
创新情况表01选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
工艺创新企业标志 |
|
103 |
创新情况表01选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
组织创新企业标志 |
|
105 |
创新情况表01选3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
营销创新企业标志 |
|
106 |
创新情况表01选4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
开展创新活动企业标志 |
|
110 |
创新情况表01选1或2或3或4或5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
实现创新企业标志 |
|
108 |
过录表2102或103或105或106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
实现产品或工艺创新企业标志 |
|
107 |
过录表102或103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
同时实现产品和工艺创新企业标志 |
|
111 |
过录表102、103均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
组织或营销创新企业标志 |
|
118 |
过录表105或106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
同时实现组织和营销创新企业标志 |
|
191 |
过录表105、106均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
同时实现四种创新企业标志 |
|
112 |
过录表102、103、105、106均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
仅有产品或工艺创新(无组织或营销创新)企业标志 |
|
192 |
过录表107为1且118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
仅有组织或营销创新(无产品或工艺创新)企业标志 |
|
193 |
过录表118为1且107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
既有产品或工艺创新,也有组织或营销创新的企业标志 |
|
194 |
过录表107为1且118为1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
仅有产品创新(无另三种)企业标志 |
|
113 |
过录表102为1且103、105、106均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
仅有产品创新(无工艺创新)企业标志 |
|
113-1 |
过录表102为1且103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
仅有工艺创新(无另三种)企业标志 |
|
114 |
过录表103为1且102、105、106均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
仅有工艺创新(无产品创新)企业标志 |
|
114-1 |
过录表103为1且102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
仅有组织创新(无另三种)企业标志 |
|
116 |
过录表105为1且102、103、106均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
仅有组织创新(无营销创新)企业标志 |
|
116-1 |
过录表105为1且106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
仅有营销创新(无另三种)企业标志 |
|
117 |
过录表106为1且102、103、105均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
仅有营销创新(无组织创新)企业标志 |
|
117-1 |
过录表106为1且105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
仅有其他创新活动企业标志 |
|
139 |
过录表110为1且108为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
有创新合作的企业标志 |
|
161 |
创新情况表03选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
有产学研合作的企业标志 |
|
162 |
创新情况表04选1或2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
享受了创新相关政策的企业标志 |
|
163 |
创新情况表06选1-7中至少一项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
有创新发展规划的企业标志 |
|
164 |
创新情况表09选1-6中至少一项的赋为1,否则赋为2 |
||||
说明:
1.创新情况表指“规模以下企业创新情况(L127表)”,下同。
2.过录表指“规模以下企业创新情况过录表(L3084表)”,下同。
(二)基层表审核关系
1.表内审核
工业企业创新情况(L121表)
1.若产品创新判断为“是”,则第一部分后面各题不能为空;否则应该为空(A)
(若01题选“1”,则02题、03题不得为空;若01题选“2”,则02题、03题、04题应为空)
2.若产品创新的新颖度选择了国际市场新,则也应选国内市场新和企业新;若选了国内市场新,则也应选企业新(A)
(若03题选“1”,则也应选“2”,若选“2”,则也应选“3”)
3.若产品创新的新颖度份额不为空,则每类应填[0,100],且三类相加=100(A)
(若04题不为空,则0≤04_1≤100且0≤04_2≤100且0≤04_3≤100且04_1+04_2+04_3=100)
4.若产品创新的新颖度份额中国际市场新不为空,则新颖度问题要选国际市场新;若国内市场新不为空,则新颖度问题要选国内市场新(A)
(若04_1>0,则03题应选“1”;若04_2>0,则03题应选“2”)
5.若工艺创新判断为“是”,则第二部分后面各题不能为空;否则应该为空(A)
(若05题或06题选“1”,则07题不得为空;若05题与06题都选“2”,则07题应为空)
6.若企业有创新活动,则第四部分不能为空;否则应该为空(A)
(若01题或05题或06题或08题或09题选“1”,则10题不得为空;若01题、05题、06题、08题、09题都选“2”,则10题应为空)
7.若企业有创新活动,则第五部分不能为空;否则应该为空(A)
(若01题或05题或06题或08题或09题选“1”,则11题不得为空;若01题、05题、06题、08题、09题都选“2”,则11题应为空)
8.若第六部分创新合作的第1题不为空,则第2题不能为空,且第2题选项不能超过第1题所选的范围;否则第2题应该为空(A)
(若12题不为空,则13题不得为空,且13题所选选项应包含在12题已选选项中;若12题为空,则13题应为空)
9.若第六部分创新合作的第1题选了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则第3题不能为空;否则应该为空(A)
(若12题选了“02”或“03”,则14题不得为空;若12题“02”与“03”均未选,则14题应为空)
10.若第一部分产品创新的第2题或第二部分工艺创新的第3题选择了由本企业与集团内其他境内企业合作开发,则第六部分创新合作的第1题要选集团内其他企业(C)
(若02题或07题选“2”,则12题应选“01”,否则应说明原因)
11.若第一部分产品创新的第2题或第二部分工艺创新的第3题选择了由本企业与境内政府属研究机构合作开发,则第六部分创新合作的第1题要选研究机构(C)
(若02题或07题选“4”,则12题应选“03”,否则应说明原因)
12.若第一部分产品创新的第2题或第二部分工艺创新的第3题选择了由本企业与境内高等学校合作开发,则第六部分创新合作的第1题要选高等学校(C)
(若02题或07题选“5”,则12题应选“02”,否则应说明原因)
13.若第一部分产品创新的第2题或第二部分工艺创新的第3题选择了由本企业与其他境内企业合作开发或由本企业与境外企业或机构合作开发,则第六部分创新合作的第1题不能为空(C)
(若02题或07题选“3”或“6”,则12题不应为空,否则应说明原因)
14.若第七部分第2题的第一问选“是”,则第二问不能为空;若第一问选“否”,则第二问应该为空(A)
(若16题第一问选“1”,则16题第二问不得为空;若16题第一问选“2”,则16题第二问应为空)
15.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的判断问题,第七部分第2题第一问、第九部分与第十部分各题不能为空(A)
(01题、05题、06题、08题、09题、16题第一问、18题、19题、20题、21题、22题、23题、24题均不得为空)
16.第七部分第1题与第八部分不宜为空(D)
(15题或17题若为空应予以提示:未回答第15题(第17题),是否漏填,请核实)
17.整个问卷中选择题有效代码不能超过设置范围(A)
(各题均不能填入选项中没有的代码)
18.所有可选3项的题目,选项不能重复,且须从第1格依次填写(A)
(11题、13题、14题、17题,若第3格不为空,则前两格不得为空;若第2格不为空,则第1格不得为空;且此3格中不能有重复选项)
19.法人代码、单位名称、填表人、电话等不为空(A)
(按一套表网报平台审核方式统一处理)
工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L122表)
1.若产品创新的影响不为空,则每题都不能为空(A)
(若第三部分第1题不为空,则其中(1)(2)(3)(4)(5)都不得为空)
2.若工艺创新的影响不为空,则每题都不能为空(A)
(若第三部分第2题不为空,则其中(1)(2)(3)(4)(5)(6)(7)都不得为空)
3.若组织(管理)创新的影响不为空,则每题都不能为空(A)
(若第三部分第3题不为空,则其中(1)(2)(3)(4)(5)(6)(7)都不得为空)
4.若营销创新的影响不为空,则每题都不能为空(A)
(若第三部分第4题不为空,则其中(1)(2)(3)都不得为空)
5.第三部分不能所有题都选“无”(C)
(若第三部分不为空,则不能所有已选选项都选“无”,否则应说明原因)
6.若第三部分四种创新的影响不全为空,则需回答哪类影响最大,否则无需回答哪类影响最大(A)
(若第三部分第1-4题中至少有一题不为空,则第5题不能为空;若第1-4题都为空,则第5题应为空)
7.若第四部分创新成功影响因素中前9项都选“无”,则第10项不能为空(C)
(若第四部分(1)-(9)题都选“无”,则第(10)题不得为空,否则应说明原因)
8.若第五部分激励措施及效果中前5项都选“未使用”,则第6项不能为空(C)
(若第五部分(1)-(5)题都选“未使用”,则第(6)题不得为空,否则应说明原因)
9.第六部分政策影响里各题,若影响程度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主要原因不能为空;否则应该为空(A)
(若第六部分某题第一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则第二步问题不得为空;若未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则第二步问题应为空)
10.若第七部分战略目标若选“是”,后续问题不能为空;否则应该为空(A)
(若第七部分第一步选“是”,则第二步问题不得为空;若选“否”,则第二步问题应为空)
11.第一部分基本信息、第二部分创新作用的全部问题和第七部分战略目标的第一步问题不能为空(A)
(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的全部问题和第七部分的第一步问题不得为空)
12.有选“其他(因素、措施、说明等)”项的,相应说明不能为空(C)
(第六部分、第七部分各题若选“其他原因”、“其他”,则说明栏不得为空,否则应说明原因)
13.第三部分若产品创新的影响为空,则不宜选“产品创新”影响最大(C)
(若第三部分第1题为空,则第5题不宜选“产品创新”)
14.第三部分若工艺创新的影响为空,则不宜选“工艺创新”影响最大(C)
(若第三部分第2题为空,则第5题不宜选“工艺创新”)
15.第三部分若组织(管理)创新的影响为空,则不宜选“组织(管理)创新”影响最大(C)
(若第三部分第3题为空,则第5题不宜选“组织(管理)创新”)
16.第三部分若营销创新的影响为空,则不宜选“营销创新”影响最大(C)
(若第三部分第4题为空,则第5题不宜选“营销创新”)
建筑业企业创新情况(L123表)
1.若工艺创新判断为“是”,则第一部分后面各题不能为空;否则应该为空(A)
(若01题或02题选“1”,则03题、04题、05题不得为空;若01题与02题都选“2”,则03题、04题、05题应为空)
2.若工艺创新的新颖度选择了市场新,则也应选企业新(A)
(若04题选“1”,则也应选“2”)
3.工艺创新的新颖度份额每类应填[0,100],且三类相加=100(A)
(0≤05_1≤100且0≤05_2≤100且0≤05_3≤100且05_1+05_2+05_3=100)
4.若工艺创新的新颖度份额中市场新不为空,则新颖度问题要选市场新(A)
(若05_1>0,则04题应选“1”)
5.若产品创新判断为“是”,则第二部分后面各题不能为空;否则应该为空(A)
(若06题选“1”,则07题、08题、09题不得为空;若06题选“2”,则07题、08题、09题应为空)
6.若产品创新的新颖度选择了市场新,则也应选企业新(A)
(若08题选“1”,则也应选“2”)
7.产品创新的新颖度份额每类应填[0,100],且三类相加=100(A)
(0≤09_1≤100且0≤09_2≤100且0≤09_3≤100且09_1+09_2+09_3=100)
8.若产品创新的新颖度份额中市场新不为空,则新颖度问题要选市场新(A)
(若09_1>0,则08题应选“1”)
9.若企业有创新活动,则第四部分不能为空;否则应该为空(A)
(若01题或02题或06题或10题或11题选“1”,则12题不得为空;若01题、02题、06题、10题、11题都选“2”,则12题应为空)
10.若企业有创新活动,则第五部分不能为空;否则应该为空(A)
(若01题或02题或06题或10题或11题选“1”,则13题不得为空;若01题、02题、06题、10题、11题都选“2”,则13题应为空)
11.若第六部分创新合作的第1题不为空,则第2题不能为空,且第2题选项不能超过第1题所选的范围;否则第2题应该为空(A)
(若14题不为空,则15题不得为空,且15题所选选项应包含在14题已选选项中;若14题为空,则15题应为空)
12.若第六部分创新合作的第1题选了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则第3题不能为空;否则应该为空(A)
(若14题选了“02”或“03”,则16题不得为空;若14题“02”与“03”均未选,则16题应为空)
13.若第一部分工艺创新的第3题或第二部分产品创新的第2题选择了由本企业与集团内其他境内企业合作开发,则第六部分创新合作的第1题要选集团内其他企业(C)
(若03题或07题选“2”,则14题应选“01”,否则应说明原因)
14.若第一部分工艺创新的第3题或第二部分产品创新的第2题选择了由本企业与境内政府属研究机构合作开发,则第六部分创新合作的第1题要选研究机构(C)
(若03题或07题选“4”,则14题应选“03”,否则应说明原因)
15.若第一部分工艺创新的第3题或第二部分产品创新的第2题选择了由本企业与境内高等学校合作开发,则第六部分创新合作的第1题要选高等学校(C)
(若03题或07题选“5”,则14题应选“02”,否则应说明原因)
16.若第一部分工艺创新的第3题或第二部分产品创新的第2题选择了由本企业与其他境内企业合作开发或由本企业与境外企业或机构合作开发,则第六部分创新合作的第1题不能为空(C)
(若03题或07题选“3”或“6”,则14题不应为空,否则应说明原因)
17.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的判断问题,第九部分与第十部分各题不能为空(A)
(01题、02题、06题、10题、11题、19题、20题、21题、22题、23题、24题、25题均不得为空)
18.第七部分与第八部分不宜为空(D)
(17题或18题若为空应予以提示:未回答第17题(第18题),是否漏填,请核实)
19.整个问卷中选择题有效代码不能超过设置范围(A)
(各题均不能填入选项中没有的代码)
20.所有可选3项的题目,选项不能重复,且须从第1格依次填写(A)
(13题、15题、16题、18题,若第3格不为空,则前两格不得为空;若第2格不为空,则第1格不得为空;且此3格中不能有重复选项)
21.法人代码、单位名称、填表人、电话等不为空(A)
(按一套表网报平台审核方式统一处理)
建筑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L124表)
1.若工艺创新的影响不为空,则每题都不能为空(A)
(若第三部分第1题不为空,则其中(1)(2)(3)(4)(5)(6)(7)都不得为空)
2.若产品创新的影响不为空,则每题都不能为空(A)
(若第三部分第2题不为空,则其中(1)(2)(3)(4)都不得为空)
3.若组织(管理)创新的影响不为空,则每题都不能为空(A)
(若第三部分第3题不为空,则其中(1)(2)(3)(4)(5)(6)(7)都不得为空)
4.若营销创新的影响不为空,则每题都不能为空(A)
(若第三部分第4题不为空,则其中(1)(2)(3)都不得为空)
5.第三部分不能所有题都选“无”(C)
(若第三部分不为空,则不能所有已选选项都选“无”,否则应说明原因)
6.若第三部分四种创新的影响不全为空,则需回答哪类影响最大,否则无需回答哪类影响最大(A)
(若第三部分第1-4题中至少有一题不为空,则第5题不能为空;若第1-4题都为空,则第5题应为空)
7.若第四部分创新成功影响因素中前9项都选“无”,则第10项不能为空(C)
(若第四部分(1)-(9)题都选“无”,则第(10)题不得为空,否则应说明原因)
8.若第五部分激励措施及效果中前5项都选“未使用”,则第6项不能为空(C)
(若第五部分(1)-(5)题都选“未使用”,则第(6)题不得为空,否则应说明原因)
9.第六部分政策影响里各题,若影响程度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主要原因不能为空;否则应该为空(A)
(若第六部分某题第一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则第二步问题不得为空;若未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则第二步问题应为空)
10.若第七部分战略目标若选“是”,后续问题不能为空;否则应该为空(A)
(若第七部分第一步选“是”,则第二步问题不得为空;若选“否”,则第二步问题应为空)
11.第一部分基本信息、第二部分创新作用的全部问题和第七部分战略目标的第一步问题不能为空(A)
(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的全部问题和第七部分的第一步问题不得为空)
12.有选“其他(因素、措施、说明等)”项的,相应说明不能为空(C)
(第六部分、第七部分各题若选“其他原因”、“其他”,则说明栏不得为空,否则应说明原因)
13.第三部分若工艺创新的影响为空,则不宜选“工艺创新”影响最大(C)
(若第三部分第1题为空,则第5题不宜选“工艺创新”)
14.第三部分若产品创新的影响为空,则不宜选“产品创新”影响最大(C)
(若第三部分第2题为空,则第5题不宜选“产品创新”)
15.第三部分若组织(管理)创新的影响为空,则不宜选“组织(管理)创新”影响最大(C)
(若第三部分第3题为空,则第5题不宜选“组织(管理)创新”)
16.第三部分若营销创新的影响为空,则不宜选“营销创新”影响最大(C)
(若第三部分第4题为空,则第5题不宜选“营销创新”)
服务业企业创新情况(L125表)
1.若产品(服务)创新判断为“是”,则第一部分后面各题不能为空;否则应该为空(A)
(若01题或02题选“1”,则03题、04题、05题不得为空;若01题与02题都选“2”,则03题、04题、05题应为空)
2.若产品(服务)创新的新颖度选择了市场新,则也应选企业新(A)
(若04题选“1”,则也应选“2”)
3.产品(服务)创新的新颖度份额每类应填[0,100],且三类相加=100(A)
(0≤05_1≤100且0≤05_2≤100且0≤05_3≤100且05_1+05_2+05_3=100)
4.若产品(服务)创新的新颖度份额中市场新不为空,则新颖度问题要选市场新(A)
(若05_1>0,则04题应选“1”)
5.若工艺(流程)创新判断为“是”,则第二部分后面各题不能为空;否则应该为空(A)
(若06题或07题选“1”,则08题不得为空;若06题与07题都选“2”,则08题应为空)
6.若企业有创新活动,则第四部分不能为空;否则应该为空(A)
(若01题或02题或06题或07题或09题或10题选“1”,则11题不得为空;若01题、02题、06题、07题、09题、10题都选“2”,则11题应为空)
7.若企业有创新活动,则第五部分不能为空;否则应该为空(A)
(若01题或02题或06题或07题或09题或10题选“1”,则12题不得为空;若01题、02题、06题、07题、09题、10题都选“2”,则12题应为空)
8.若第六部分创新合作的第1题不为空,则第2题不能为空,且第2题选项不能超过第1题所选的范围;否则第2题应该为空(A)
(若13题不为空,则14题不得为空,且14题所选选项应包含在13题已选选项中;若13题为空,则14题应为空)
9.若第六部分创新合作的第1题选了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则第3题不能为空;否则应该为空(A)
(若13题选了“02”或“03”,则15题不得为空;若13题“02”与“03”均未选,则15题应为空)
10.若第一部分产品(服务)创新的第3题或第二部分工艺(流程)创新的第3题选择了由本企业与集团内其他境内企业合作开发,则第六部分创新合作的第1题要选集团内其他企业(C)
(若03题或08题选“2”,则13题应选“01”,否则应说明原因)
11.若第一部分产品(服务)创新的第3题或第二部分工艺(流程)创新的第3题选择了由本企业与境内政府属研究机构合作开发,则第六部分创新合作的第1题要选研究机构(C)
(若03题或08题选“4”,则13题应选“03”,否则应说明原因)
12.若第一部分产品(服务)创新的第3题或第二部分工艺(流程)创新的第3题选择了由本企业与境内高等学校合作开发,则第六部分创新合作的第1题要选高等学校(C)
(若03题或08题选“5”,则13题应选“02”,否则应说明原因)
13.若第一部分产品(服务)创新的第3题或第二部分工艺(流程)创新的第3题选择了由本企业与其他境内企业合作开发或由本企业与境外企业或机构合作开发,则第六部分创新合作的第1题不能为空(C)
(若03题或08题选“3”或“6”,则13题不应为空,否则应说明原因)
14.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的判断问题,第九部分与第十部分各题不能为空(A)
(01题、02题、06题、07题、09题、10题、18题、19题、20题、21题、22题、23题、24题均不得为空)
15.第七部分与第八部分不宜为空(D)
(16题或17题若为空应予以提示:未回答第16题(第17题),是否漏填,请核实)
16.整个问卷中选择题有效代码不能超过设置范围(A)
(各题均不能填入选项中没有的代码)
17.所有可选3项的题目,选项不能重复,且须从第1格依次填写(A)
(12题、14题、15题、17题,若第3格不为空,则前两格不得为空;若第2格不为空,则第1格不得为空;且此3格中不能有重复选项)
18.法人代码、单位名称、填表人、电话等不为空(A)
(按一套表网报平台审核方式统一处理)
服务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L126表)
1.若产品(服务)创新的影响不为空,则每题都不能为空(A)
(若第三部分第1题不为空,则其中(1)(2)(3)(4)(5)都不得为空)
2.若工艺(流程)创新的影响不为空,则每题都不能为空(A)
(若第三部分第2题不为空,则其中(1)(2)(3)(4)(5)(6)(7)都不得为空)
3.若组织(管理)创新的影响不为空,则每题都不能为空(A)
(若第三部分第3题不为空,则其中(1)(2)(3)(4)(5)(6)(7)都不得为空)
4.若营销创新的影响不为空,则每题都不能为空(A)
(若第三部分第4题不为空,则其中(1)(2)(3)都不得为空)
5.第三部分不能所有题都选“无”(C)
(若第三部分不为空,则不能所有已选选项都选“无”,否则应说明原因)
6.若第三部分四种创新的影响不全为空,则需回答哪类影响最大,否则无需回答哪类影响最大(A)
(若第三部分第1-4题中至少有一题不为空,则第5题不能为空;若第1-4题都为空,则第5题应为空)
7.若第四部分创新成功影响因素中前9项都选“无”,则第10项不能为空(C)
(若第四部分(1)-(9)题都选“无”,则第(10)题不得为空,否则应说明原因)
8.若第五部分激励措施及效果中前5项都选“未使用”,则第6项不能为空(C)
(若第五部分(1)-(5)题都选“未使用”,则第(6)题不得为空,否则应说明原因)
9.第六部分政策影响里各题,若影响程度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主要原因不能为空;否则应该为空(A)
(若第六部分某题第一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则第二步问题不得为空;若未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则第二步问题应为空)
10.若第七部分战略目标若选“是”,后续问题不能为空;否则应该为空(A)
(若第七部分第一步选“是”,则第二步问题不得为空;若选“否”,则第二步问题应为空)
11.第一部分基本信息、第二部分创新作用的全部问题和第七部分战略目标的第一步问题不能为空(A)
(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的全部问题和第七部分的第一步问题不得为空)
12.有选“其他(因素、措施、说明等)”项的,相应说明不能为空(C)
(第六部分、第七部分各题若选“其他原因”、“其他”,则说明栏不得为空,否则应说明原因)
13.第三部分若产品(服务)创新的影响为空,则不宜选“产品(服务)创新”影响最大(C)
(若第三部分第1题为空,则第5题不宜选“产品(服务)创新”)
14.第三部分若工艺(流程)创新的影响为空,则不宜选“工艺(流程)创新”影响最大(C)
(若第三部分第2题为空,则第5题不宜选“工艺(流程)创新”)
15.第三部分若组织(管理)创新的影响为空,则不宜选“组织(管理)创新”影响最大(C)
(若第三部分第3题为空,则第5题不宜选“组织(管理)创新”)
16.第三部分若营销创新的影响为空,则不宜选“营销创新”影响最大(C)
(若第三部分第4题为空,则第5题不宜选“营销创新”)
规模以下企业创新情况(L127表)
1.01题、09题均不得为空(A)
(请同时回答01、09题,不能漏填)
2.01题如选⑥,则①-⑤均不可选;如选①-⑤中至少一项,则⑥不可选(A)
(01题不能在选择⑥的同时选择其它选项)
3.06题如选⑧,则①-⑦均不可选;如选①-⑦中至少一项,则⑧不可选(A)
(06题不能在选择⑧的同时选择其它选项)
4.09题如选⑦,则①-⑥均不可选;如选①-⑥中至少一项,则⑦不可选(A)
(09题不能在选择⑦的同时选择其他选项)
5.如01题选⑥,则02题、03题、04题、05题、06题、07题、08题应为空(D)
(如01题选择⑥,则02-08题无需回答)
6.如01题选③-⑤且01题①-②均未选,则02题、03题、04题、05题应为空(D)
(如01题选择选③-⑤,且①-②均未选,则02-05题无需回答)
7.如01题选①或②,则02题、03题、05题不得为空(A)
(如01题选①或②,则应回答02题、03题、05题)
8.如01题选①或②,且03题选②,则04题不得为空(A)
(如01题选①或②,且03题选②,则应回答04题)
9.如03题未选②,则04题应为空(A)
(如03题未选②,则04题无需回答)
10.如01题选①-⑤中至少一项,则06题、07题、08题不得为空(A)
(如01题选①-⑤中至少一项,则应回答06-08题)
11.表头指标 “企业是否为各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企业”、“企业是否为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得为空,且只能选择一个选项(A)
(请填写表头指标 “企业是否为各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企业”、“企业是否为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且为单选题)
12.单位详细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表人、电话等不为空,按程序统一审核方式处理
2.表间审核
工业企业创新情况(L121表)与工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L122表)
1.若创新情况表为空,则企业家问卷不应录入(D)
(若L121表01题、05题、06题、08题、09题、18题、19题、20题、21题、22题、23题、24题中任一题为空,则L122表任一题不宜录入,否则应予以提示:您好,在填报《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之前,请先行完成《企业创新情况》(L121表),以免出现表间审核问题,耽误您的宝贵时间。谢谢!)
2.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无产品创新,则企业家问卷中产品创新的影响不应填报(A)
(若L121表01题选“2”,则L122表第三部分第1题应为空)
3.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有产品创新,则企业家问卷中产品创新的影响应填报(C)
(若L121表01题选“1”,则L122表第三部分第1题不应为空,否则应说明原因)
4.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无工艺创新,则企业家问卷中工艺创新的影响不应填报(A)
(若L121表05题与06题都选“2”,则L122表第三部分第2题应为空)
5.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有工艺创新,则企业家问卷中工艺创新的影响应填报(C)
(若L121表05题或06题选“1”,则L122表第三部分第2题不应为空,否则应说明原因)
6.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无组织(管理)创新,则企业家问卷中组织(管理)创新的影响不应填报(A)
(若L121表18题、19题、20题都选“2”,则L122表第三部分第3题应为空)
7.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有组织(管理)创新,则企业家问卷中组织(管理)创新的影响应填报(C)
(若L121表18题或19题或20题选“1”,则L122表第三部分第3题不应为空,否则应说明原因)
8.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无营销创新,则企业家问卷中营销创新的影响不应填报(A)
(若L121表21题、22题、23题、24题都选“2”,则L122表第三部分第4题应为空)
9.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有营销创新,则企业家问卷中营销创新的影响应填报(C)
(若L121表21题或22题或23题或24题选“1”,则L122表第三部分第4题不应为空,否则应说明原因)
10.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无产品创新、工艺创新、正在进行或中止的创新活动、组织(管理)创新、营销创新全部,则企业家问卷中第四-第六部分不应填报(A)
(若L121表01题、05题、06题、08题、09题、18题、19题、20题、21题、22题、23题、24题都选“2”,则L122表第四部分、第五部分、第六部分都应为空)
11.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产品创新、工艺创新、正在进行或中止的创新活动、组织(管理)创新、营销创新中有任一项,则企业家问卷中第四-第六部分应填报,但其他、说明等项例外(C)
(若L121表01题、05题、06题、08题、09题、18题、19题、20题、21题、22题、23题、24题中至少有一题选“1”,则L122表第四部分(1)-(9)题、第五部分(1)-(5)题、第六部分(1)-(10)题的第一步问题都不应为空,否则应说明原因)
建筑业企业创新情况(L123表)与建筑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L124表)
1.若创新情况表为空,则企业家问卷不应录入(D)
(若L123表01题、02题、06题、10题、11题、19题、20题、21题、22题、23题、24题、25题中任一题为空,则L124表任一题不宜录入,否则应予以提示:您好,在填报《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之前,请先行完成《企业创新情况》(L123表),以免出现表间审核问题,耽误您的宝贵时间。谢谢!)
2.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无工艺创新,则企业家问卷中工艺创新的影响不应填报(A)
(若L123表01题与02题都选“2”,则L124表第三部分第1题应为空)
3.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有工艺创新,则企业家问卷中工艺创新的影响应填报(C)
(若L123表01题或02题选“1”,则L124表第三部分第1题不应为空,否则应说明原因)
4.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无产品创新,则企业家问卷中产品创新的影响不应填报(A)
(若L123表06题选“2”,则L124表第三部分第2题应为空)
5.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有产品创新,则企业家问卷中产品创新的影响应填报(C)
(若L123表06题选“1”,则L124表第三部分第2题不应为空,否则应说明原因)
6.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无组织(管理)创新,则企业家问卷中组织(管理)创新的影响不应填报(A)
(若L123表19题、20题、21题都选“2”,则L124表第三部分第3题应为空)
7.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有组织(管理)创新,则企业家问卷中组织(管理)创新的影响应填报(C)
(若L123表19题或20题或21题选“1”,则L124表第三部分第3题不应为空,否则应说明原因)
8.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无营销创新,则企业家问卷中营销创新的影响不应填报(A)
(若L123表22题、23题、24题、25题都选“2”,则L124表第三部分第4题应为空)
9.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有营销创新,则企业家问卷中营销创新的影响应填报(C)
(若L123表22题或23题或24题或25题选“1”,则L124表第三部分第4题不应为空,否则应说明原因)
10.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无产品创新、工艺创新、正在进行或中止的创新活动、组织(管理)创新、营销创新全部,则企业家问卷中第四-第六部分不应填报(A)
(若L123表01题、02题、06题、10题、11题、19题、20题、21题、22题、23题、24题、25题都选“2”,则L124表第四部分、第五部分、第六部分都应为空)
11.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产品创新、工艺创新、正在进行或中止的创新活动、组织(管理)创新、营销创新中有任一项,则企业家问卷中第四-第六部分应填报,但其他、说明等项例外(C)
(若L123表01题、02题、06题、10题、11题、19题、20题、21题、22题、23题、24题、25题中至少有一题选“1”,则L124表第四部分(1)-(9)题、第五部分(1)-(5)题、第六部分(1)-(10)题的第一步问题都不应为空,否则应说明原因)
服务业企业创新情况(L125表)与服务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L126表)
1.若创新情况表为空,则企业家问卷不应录入(D)
(若L125表01题、02题、06题、07题、09题、10题、18题、19题、20题、21题、22题、23题、24题中任一题为空,则L126表任一题不宜录入,否则应予以提示:您好,在填报《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之前,请先行完成《企业创新情况》(L125表),以免出现表间审核问题,耽误您的宝贵时间。谢谢!)
2.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无产品(服务)创新,则企业家问卷中产品(服务)创新的影响不应填报(A)
(若L125表01题与02题都选“2”,则L126表第三部分第1题应为空)
3.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有产品(服务)创新,则企业家问卷中产品(服务)创新的影响应填报(C)
(若L125表01题或02题选“1”,则L126表第三部分第1题不应为空,否则应说明原因)
4.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无工艺(流程)创新,则企业家问卷中工艺(流程)创新的影响不应填报(A)
(若L125表06题与07题都选“2”,则L126表第三部分第2题应为空)
5.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有工艺(流程)创新,则企业家问卷中工艺(流程)创新的影响应填报(C)
(若L125表06题或07题选“1”,则L126表第三部分第2题不应为空,否则应说明原因)
6.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无组织(管理)创新,则企业家问卷中组织(管理)创新的影响不应填报(A)
(若L125表18题、19题、20题都选“2”,则L126表第三部分第3题应为空)
7.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有组织(管理)创新,则企业家问卷中组织(管理)创新的影响应填报(C)
(若L125表18题或19题或20题选“1”,则L126表第三部分第3题不应为空,否则应说明原因)
8.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无营销创新,则企业家问卷中营销创新的影响不应填报(A)
(若L125表21题、22题、23题、24题都选“2”,则L126表第三部分第4题应为空)
9.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有营销创新,则企业家问卷中营销创新的影响应填报(C)
(若L125表21题或22题或23题或24题选“1”,则L126表第三部分第4题不应为空,否则应说明原因)
10.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无产品创新、工艺创新、正在进行或中止的创新活动、组织(管理)创新、营销创新全部,则企业家问卷中第四-第六部分不应填报(A)
(若L125表01题、02题、06题、07题、09题、10题、18题、19题、20题、21题、22题、23题、24题都选“2”,则L126表第四部分、第五部分、第六部分都应为空)
11.若创新情况表中判断产品创新、工艺创新、正在进行或中止的创新活动、组织(管理)创新、营销创新中有任一项,则企业家问卷中第四-第六部分应填报,但其他、说明等项例外(C)
(若L125表01题、02题、06题、07题、09题、10题、18题、19题、20题、21题、22题、23题、24题中至少有一题选“1”,则L126表第四部分(1)-(9)题、第五部分(1)-(5)题、第六部分(1)-(10)题的第一步问题都不应为空,否则应说明原因)
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与工业企业创新情况(L121表)
1.若项目表存在项目完成日期晚于本年年底的项目,则创新情况表第三部分第1题正在进行的创新活动应选“是”(C)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1表与L121表,且107-1表存在任一项目的项目完成日期>本年年底,则L121表08题应选“1”,否则应说明原因)
2.若项目表存在失败项目,则创新情况表第三部分第2题中止的创新活动应选“是”(C)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1表与L121表,且107-1表存在任一项目的项目完成日期=’000000’,则L121表09题应选“1”,否则应说明原因)
3.若项目表存在项目合作形式为“与境外机构合作”或“与境内高校合作”或“与境内独立研究院所合作”或“与境内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合作”或“与境内注册的其他企业合作”的项目,则第六部分创新合作第1题不宜为空(D)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1表与L121表,且107-1表存在任一项目的项目合作形式为’1’或’2’或’3’或’4’或’5’,则L121表12题不宜为空,否则应予以提示:未回答第12题,是否漏填,请核实)
4.若项目表存在项目合作形式为“与境内高校合作”或“与境内独立研究院所合作”的项目,则第六部分创新合作第3题不宜为空(D)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1表与L121表,且107-1表存在任一项目的项目合作形式为’2’或’3’,则L121表14题不宜为空,否则应予以提示:未回答第14题,是否漏填,请核实)
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与工业企业创新情况(L121表)
1.若研发活动表为空,则创新情况表不应录入(D)
(若107-2表9、12、13、15、19、32、38、39、44、47、49、50中任一项为空,则L121表任一题不应录入,否则应予以提示:您好,在填报《创新情况表》(L121表)之前,请先行完成《研发活动表》(107-2表),以免出现表间审核问题,耽误您的宝贵时间。谢谢!)
2.若活动表的新产品产值>0,则创新情况表第一部分第1题产品创新应选“是”(C)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2表与L121表,且107-2表38项>0,则L121表01题应选“1”,否则应说明原因)
3.若活动表的新产品销售收入>0,则创新情况表第一部分第4题新产品份额不应为空;否则创新情况表第一部分第4题新产品份额应为空(C)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2表与L121表,且107-2表39项>0,则L121表04题不应为空;若107-2表39项=0或为空,则L121表04题应为空;否则应说明原因)
4.若活动表的“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 -“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0,则创新情况表第四部分创新活动不宜选内部研发活动(D)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2表与L121表,且107-2表9+19-12-13=0,则L121表10题不宜选“1”,否则应予以提示:是否有本企业自行承担进行的研发活动?请核实)
5.若活动表的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0,则创新情况表第四部分创新活动不宜选外部研发活动(D)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2表与L121表,且107-2表15=0,则L121表10题不宜选“2”,否则应予以提示:是否有本企业出资委托其他企业、研究机构或高等学校进行的研发活动?请核实)
6.若活动表的技术改造经费支出>0,则创新情况表第四部分创新活动应选获得机器设备和软件(D)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2表与L121表,且107-2表50 >0,则L121表10题应选“3”,否则应予以提示:是否有为实现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而购买或自制机器、设备、软件、土地、建筑等?请核实)
7.若活动表的引进境外技术经费支出>0或购买境内技术经费支出>0,则创新情况表第四部分创新活动应选从外部获取相关技术(D)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2表与L121表,且107-2表47 >0或49 >0,则L121表10题应选“4”,否则应予以提示:是否有为实现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而从其他企业、研究机构或高等学校获取各类专利、版权、技术诀窍、非专利发明和其他类型的技术?请核实)
8.若活动表的当年专利申请数>0,则创新情况表第七部分知识产权第1题应选申请了专利(C)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2表与L121表,且107-2表32>0,则L121表15题应选“1”,否则应说明原因)
9.若活动表的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0,则创新情况表第七部分知识产权第 1 题应选形成了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C)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2 表与L121表,且107-2 表 44>0,则L121表15 题应选“4”,否则应说明原因)
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与工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L122表)
1.若活动表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0,则企业家问卷第六部分政策影响的第1题的第一步问题不应选“未享受”(C)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2表与L122表,且107-2表45 >0,则L122表第六部分(1)题的第一步问题不应选“未享受”,否则应说明原因)
2.若活动表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0,则企业家问卷第六部分政策影响的第2题的第一步问题不应选“未享受”(C)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2表与L122表,且107-2表46 >0,则L122表第六部分(2)题的第一步问题不应选“未享受”,否则应说明原因)
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与建筑业企业创新情况(L123表)
1.若项目表存在项目完成日期晚于本年年底的项目,则创新情况表第三部分第1题正在进行的创新活动应选“是”(C)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1表与L123表,且107-1表存在任一项目的项目完成日期>本年年底,则L123表10题应选“1”,否则应说明原因)
2.若项目表存在失败项目,则创新情况表第三部分第2题中止的创新活动应选“是”(C)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1表与L123表,且107-1表存在任一项目的项目完成日期=’000000’,则L123表11题应选“1”,否则应说明原因)
3.若项目表存在项目合作形式为“与境外机构合作”或“与境内高校合作”或“与境内独立研究院所合作”或“与境内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合作”或“与境内注册的其他企业合作”的项目,则第六部分创新合作第1题不宜为空(D)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1表与L123表,且107-1表存在任一项目的项目合作形式为’1’或’2’或’3’或’4’或’5’,则L123表14题不宜为空,否则应予以提示:未回答第14题,是否漏填,请核实)
4.若项目表存在项目合作形式为“与境内高校合作”或“与境内独立研究院所合作”的项目,则第六部分创新合作第3题不宜为空(D)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1表与L123表,且107-1表存在任一项目的项目合作形式为’2’或’3’,则L123表16题不宜为空,否则应予以提示:未回答第16题,是否漏填,请核实)
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与建筑业企业创新情况(L123表)
1.若研发活动表为空,则创新情况表不应录入(D)
(若107-2表9、12、13、15、19、32中任一项为空,则L123表任一题不应录入,否则应予以提示:您好,在填报《创新情况表》(L123表)之前,请先行完成《研发活动表》(107-2表),以免出现表间审核问题,耽误您的宝贵时间。谢谢!)
2.若活动表的“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 -“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0,则创新情况表第四部分创新活动不宜选内部研发活动(D)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2表与L123表,且107-2表9+19-12-13=0,则L123表12题不宜选“1”,否则应予以提示:是否有本企业自行承担进行的研发活动?请核实)
3.若活动表的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0,则创新情况表第四部分创新活动不宜选外部研发活动(D)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2表与L123表,且107-2表15=0,则L123表12题不宜选“2”,否则应予以提示:是否有本企业出资委托其他企业、研究机构或高等学校进行的研发活动?请核实)
4.若活动表的当年专利申请数>0,则创新情况表第七部分知识产权应选申请了专利(C)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2表与L123表,且107-2表32>0,则L123表17题应选“2”,否则应说明原因)
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与建筑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L124表)
1.若活动表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0,则企业家问卷第六部分政策影响的第1题的第一步问题不应选“未享受”(C)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2表与L124表,且107-2表45 >0,则L124表第六部分(1)题的第一步问题不应选“未享受”,否则应说明原因)
2.若活动表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0,则企业家问卷第六部分政策影响的第2题的第一步问题不应选“未享受”(C)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2表与L124表,且107-2表46 >0,则L124表第六部分(2)题的第一步问题不应选“未享受”,否则应说明原因)
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与服务业企业创新情况(L125表)(不含批发零售业企业)
1.若项目表存在项目完成日期晚于本年年底的项目,则创新情况表第三部分第1题正在进行的创新活动应选“是”(C)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1表与L125表,且107-1表存在任一项目的项目完成日期>本年年底,则L125表09题应选“1”,否则应说明原因)
2.若项目表存在失败项目,则创新情况表第三部分第2题中止的创新活动应选“是”(C)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1表与L125表,且107-1表存在任一项目的项目完成日期=’000000’,则L125表10题应选“1”,否则应说明原因)
3.若项目表存在项目合作形式为“与境外机构合作”或“与境内高校合作”或“与境内独立研究院所合作”或“与境内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合作”或“与境内注册的其他企业合作”的项目,则第六部分创新合作第1题不宜为空(D)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1表与L125表,且107-1表存在任一项目的项目合作形式为’1’或’2’或’3’或’4’或’5’,则L125表13题不宜为空,否则应予以提示:未回答第13题,是否漏填,请核实)
4.若项目表存在项目合作形式为“与境内高校合作”或“与境内独立研究院所合作”的项目,则第六部分创新合作第3题不宜为空(D)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1表与L125表,且107-1表存在任一项目的项目合作形式为’2’或’3’,则L125表15题不宜为空,否则应予以提示:未回答第15题,是否漏填,请核实)
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与服务业企业创新情况(L125表)(不含批发零售业企业)
1.若研发活动表为空,则创新情况表不应录入(D)
(若107-2表9、12、13、15、19、32中任一项为空,则L125表任一题不应录入,否则应予以提示:您好,在填报《创新情况表》(L125表)之前,请先行完成《研发活动表》(107-2表),以免出现表间审核问题,耽误您的宝贵时间。谢谢!)
2.若活动表的“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 -“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0,则创新情况表第四部分创新活动不宜选内部研发活动(D)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2表与L125表,且107-2表9+19-12-13=0,则L125表11题不宜选“1”,否则应予以提示:是否有本企业自行承担进行的研发活动?请核实)
3.若活动表的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0,则创新情况表第四部分创新活动不宜选外部研发活动(D)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2表与L125表,且107-2表15=0,则L125表11题不宜选“2”,否则应予以提示:是否有本企业出资委托其他企业、研究机构或高等学校进行的研发活动?请核实)
4.若活动表的当年专利申请数>0,则创新情况表第七部分知识产权应选申请了专利(C)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2表与L125表,且107-2表32>0,则L125表16题应选“1”,否则应说明原因)
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与服务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L126表)(不含批发零售业企业)
1.若活动表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0,则企业家问卷第六部分政策影响的第1题的第一步问题不应选“未享受”(C)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2表与L126表,且107-2表45 >0,则L126表第六部分(1)题的第一步问题不应选“未享受”,否则应说明原因)
2.若活动表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0,则企业家问卷第六部分政策影响的第2题的第一步问题不应选“未享受”(C)
(若该企业同时填报107-2表与L126表,且107-2表46 >0,则L126表第六部分(2)题的第一步问题不应选“未享受”,否则应说明原因)
说明:
(1)审核关系类型:A:强制性审核 B:准强制性审核 C:核实性审核 D:提示性审核
(2)“不应填报”、“应为空”及跳转处除审核设置外还应在填报中设为不可选(置灰)
(3)括号中为审核错误的提示语